【湖大学人】邹爱华:为土地征收法学问题著述立说
有一句话常常挂在湖北大学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邹爱华教授的嘴上:“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当一个人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的时候,在别人看来可能是很苦的事情,在自己看来则是一件很享受的事情。”而邹爱华教授这么多年来,最感兴趣最不觉得苦的事情就是认真踏实为“土地征收”问题著述立说。
邹爱华教授自2005年攻读博士学位以来,一直孜孜不倦研究“土地征收问题”。在研究过程中,邹爱华一方面时刻关注国内实践,另一方面大量搜集和阅读外文文献,掌握国外学术动态,让自己的研究做到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既能够处于学术前沿,有理论深度,又不脱离实际,能够服务社会。邹爱华认为,做好科研还需要有独立思考能力,不能人云亦云。
天道酬勤,邹爱华的辛勤汗水浇灌出了丰硕的科研成果。近5年,邹爱华主持了包括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项目和面上资助项目以及湖北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等纵向和横向项目总计12项,经费总额105.2万。特别是在2012年获得了一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实现了湖北大学法学专业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立项上得历史性突破。在《中国法学》(英文版)、《政法论坛》、《现代法学》、《法律科学》、《法学杂志》、《国家行政学院学报》等有影响的法学类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了论文50多篇。到目前为止,出版著作7部,其中专著一部,在博士论文基础上形成,该专著《土地征收中的被征收人权利保护研究》提出并论证了一个新观点:“加强土地征收中的被征收人权利保护要求土地征收权去商业化。” 邹爱华的成果具有重要的社会经济意义。我国当前的经济进入新常态,经济必需转型,要想实现经济成功转型,其中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改革我国当前的土地征收制度,邹爱华的研究成果正好为我国土地征收制度的完善提出了一些有价值的建议。
邹爱华教授的土地征收问题的研究成果引起了同行的关注,得到了肯定,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不仅多次在全国性重要的征文中获奖,也在湖北省内多次获得政府奖。2009年,《中国法治三十年——土地征收法篇》获得中国法学会主办的“中国法治三十年”征文活动的二等奖;2010年,《论土地征收中的被征收人行政救济权保护》获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征文活动的三等奖;2015年1月,《土地征收制度改革的理论基础和对策研究(系列论文)》获湖北省第九届优秀社会科学成果奖二等奖;2015年4月,《土地征收制度完善研究(系列论文)》获武汉市第十四届优秀社会科学成果奖三等奖。
邹爱华认为科研和教学可以相互促进,在做好科研工作得同时,教学效果良好。邹爱华在教学过程中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知识性和生动性相结合、思维训练和情绪感染相结合,受到各级各类学生的一致好评。本科生给邹爱华主讲的《经济法法学》课程的教学评价年年位于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前列。教学质量测评年年是优秀。经09法学的学生推荐,邹爱华在2012年12月获得湖北大学学生会主办的第二届“学子心中的魅力教师”提名奖。
更难得的是,邹爱华教授班主任工作也非常出色。邹爱华自1997年参加工作以来,先后担任了湖北大学法学系99级、03级和10级三届班主任。作为班主任,他是学生尊敬热爱的“邹哥”。学生有任何困难他都鼎力相助,曾资助不知道多少名学生的学费、生活费、住院费、路费。2014年1月,法学10级的刘霜突发脑溢血,生命垂危,一直处于昏迷状态,只能住在医院的重症监护室里面,医药费开支巨大,家长无力承担,暗自垂泪。邹老师了解情况后,立即带头捐款2000元,并向往届学生发出筹款倡议,短短一个星期就成功募捐到3万余元,令所有人大吃一惊。首次担任班主任,就带领99法学获得“湖北省优秀班集体”的荣誉称号;法学03级和法学10级多次获得校级优秀班集体和优秀团支部称号;法学10级在2013年9月的国家司法考试中,通过率高达55%,远远高于全国的平均通过率。
这就是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的邹爱华教授,科研中,他挥汗如雨,刻苦钻研,获累累硕果,课堂上,他旁征博引,妙语连珠,让经济法都生动;在课后,他和蔼可亲,关爱学生,桃李满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