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首例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案一审宣判
22.01.2015 17:51
本文来源: 湖北法院
2014年3月,汪某发现网上QQ群有人买卖银行卡,认为有利可图,便与丈夫程某协商从事买卖银行卡业务。同年6月初,汪某以每套银行卡600元价格从刘甲(在逃)处购买四套。刘甲为了获得更多银行卡,便向其父亲刘乙和同学靳某提出以每套500元价格进行收购。刘乙和靳某为获取更大利润,又分别邀约刘丙和李某协同办理信用卡,并按每张70至100元的标准给予酬劳。刘乙、靳某、刘丙和李某通过网络购买或者其他非法途径获取他人身份证后,假冒他人身份证明到随州、咸宁、赤壁、黄石、大冶等地银行网点办理银行卡。同年6月5日,李某在大冶市持网上在逃人员的身份证办理银行卡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民警顺藤摸瓜,先后将刘乙、靳某、刘丙、程某和汪某抓获归案。
法庭审理认为,汪某、程某购买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22张;被告人靳某、李某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分别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10张和5张;被告人刘乙、刘丙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上述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结合6名被告人归案后均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等量刑情节,该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本文来源: 湖北法院
22.01.2015 17:51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