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通过“三查”强化社区矫正法律监督
本网讯(通讯员 万维昂)今年以来,大冶检察院以内部整合改革为契机,积极推动刑事诉讼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体系化建设,不断探索完善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近期联合大冶市司法局对全市社区矫正执法情况开展“三查”活动,规范基层执法行为,取得了一定实效。
地毯式普查,三台帐对照核实。在执法检查中,大冶检察院采取“横比+纵比”的模式,将矫正检察室、大冶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局和乡镇司法所的矫正工作台账逐一比对。首先将该院矫正检察室的台账和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局的台账进行横向比较,查漏补缺,确保台账内容规范、详细、完整。再将补充完善后的台账与各乡镇司法所的台账进行纵向比较,及时对乡镇不规范台账提出修改意见,对社区矫正台账弄虚作假、资料不全、数据不清的个别乡镇司法所,及时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司法所严格按照要求整改纠正。通过三种台账的纵横比较,统一清理了全市430名社区矫正对象,实现了台账数据一口清,对象情况一眼明。
问题式纠查,三环节深入摸底。根据群众举报的社区矫正流于形式、矫正对象参加公益活动走过场、长期不在本地等突出问题,重点对“进入社区矫正”、“矫正开展情况”和“解除社区矫正”三个执法环节进行全面摸底检查,共排查出5名社区矫正对象存在脱管危险,个别乡镇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配发GPS手机,出现人机分离、无法接通等现象。针对这些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采取补救措施,脱管对象现已全部监控管理到位。
帮教式访查,两方面强化实效。为强化执法监督效果,该院刑事诉讼监督部干警主动作为、深入基层定期走访检查监外服刑人员的实际情况,变事后被动监督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无缝隙的主动监督。一方面开展事前防范教育,对开发区、陈贵镇、灵乡镇等100余名监外服刑人员开展法制教育,邀请守法的社区矫正对象和违法的当事人现身说法,运用正反两方面的案例,教育服刑人员服从管理、认真学习,积极参加公益活动,争取做对社会有益的人。另一方面,强化事中监督,定期走访检查监外服刑人员接受矫正管理期间是否违反法律,检查执行机关是否严格执法,如访查中发现某镇司法所两名社区矫正对象在缓刑考验期内重新犯罪,该院迅速督促公安机关予以立案,并依法予以收监,确保有力维护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