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完成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责整合工作
27.11.2015 17:38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11月17日,大冶市编制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设立市不动产登记局等机构的通知》(冶编〔2015〕37号),将全市土地、林地、房屋、水域、滩涂等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职责统一整合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大冶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管理科加挂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地籍管理科科长(不动产登记局局长)高配为副科级,组建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为大冶市国土资源局公益一类副科级事业单位,按照“人随事走、编随人走”的原则,核定人员编制54人。
目前,该市正在落实不动产登记中心办证大厅和办公场所、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建设、划转人员的落实和流程再造等筹备工作,计划2016年元月份对外受理业务。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27.11.2015 1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