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加强两权登记工作经费使用管理

28.09.2014  17:09

  一是明确经费用途。明确两权登记发证工作专项经费是市财政拨付的专门用于大冶市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专项工作经费,主要分为外业调查、外业测量和数据入库、成果验收等支出费用。外业调查经费经审核无误后拨付到各乡镇国土资源分局(所),外业测量和数据入库经费经审核无误后依据《合同书》约定的费用标准拨付到有关中介机构。

  二是严控使用范围。各乡镇分局(所)开展的两权登记发证外业调查工作的经费使用范围主要包括临时人员工资、协助人员补助(村组干部)、伙食费、交通费、住宿费、宣传费、办公费,除此以外费用一律不予报销支付。

  三是规范审批程序。各乡镇分局(所)在报销两权登记发证工作费用时,支付费用票据凭证必须由经手人签字说明事由、业务负责人和分管财务负责人签字证实、一把手对费用支出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把关并签字审核、填写《大冶市两权登记发证工作经费报账单》上报市局地籍科核实、支付票据凭证报市局财务科进行核实、报局分管地籍和分管财经局领导签字审批。

  四是加强管理监督。各乡镇两权登记工作专项经费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专人专管,各乡镇分局(所)使用管理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和局财务管理制度。局监察审计科每季度定期组织开展一次两权登记工作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市局将在两权登记发证工作结束验收后组织专班进行专项审计,对违规截留、虚报套取、挤占、挪用专项经费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