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做好抗洪救灾各类文件材料收集、整理和移交工作

22.08.2016  16:50


大冶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大冶市档案局日前联合发文,要求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以及相关单位在积极开展防汛、排渍、救援、灾害恢复等工作的同时,注重防汛救灾有关文字、图表、照片、音视频、实物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工作,真实记录全市2016年防汛抗洪救灾重大历史事件。

通知要求各相关单位建立档案管理机制,将防汛救灾档案工作与整体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同验收,列入防办年终目标考核,并在规定时间做好收集归档与移交工作。同时明确了各载体文件材料的收集范围和整理办法。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档案局还将联合组成督导小组,分别对各相关单位防汛救灾档案工作实地开展业务指导、检查、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