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冶创新提出“六统一” 顺利完成慰烈工程

27.05.2014  19:07

  中新网湖北新闻5月27日电 (刘幼苗)为弘扬先烈精神,保护先烈遗迹,响应民政部2011年下半年提出的用三年时间全面完成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的工作要求,湖北省大冶市民政局成立专班精心组织工作,现已基本完成辖区内2187处烈士纪念设施和零散烈士墓修缮工程,发放烈士纪念设施修缮补助工程款1264.18万元。

  大冶市民政局优抚科科长柯佳才介绍,在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作中,优抚科广泛搜集群众意见,在尊重各地风俗习惯的情况下,创新提出“六统一”的方针,即统一规格,统一标准,统一样式,统一制作,统一招投标,统一资金发放。所有烈士墓碑碑石采用统一的材质质量和规格尺寸,碑文格式统一,雕刻标准一致,由政府统一招投标。

  2012年年底,大冶茗山、刘仁八两乡镇在确认烈士英名后,积极做烈士家属工作,按照“六统一”的方针,根据适当集中,就地保护的原则,率先完成烈士墓碑维修试点工程。随后,大冶其它乡镇同时开展工作,截至今年5月,大冶市2187处烈士纪念设施修缮保护工程已全部完成。另外,按照统一标准,优抚科共发放烈士纪念设施修缮补助工程款1264.18万元。

  柯佳才表示,“六统一”方针解决了墓碑大小不一群众不满,碑石五花八门有碍观瞻,维修随意标准不一等诸多问题,得到了烈士亲属的认可。后期,优抚科将做好归档工作,并总结经验,在以后的慰烈工程中推广运用。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