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0多名人大代表提出建议 首部“治土严法”呵护荆楚沃土
2月1日上午,《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经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表决,获得高票通过。该条例是我国首部土壤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将于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该条例是继2014年出台《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5年作出《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之后,我省继续加强生态领域立法,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审议表决的又一部地方性法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对草案进行了四次审议,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又对草案进行了两次审议。这是我省立法史上审议次数最多、审议时间最长的一部法规。”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副主任付正中说。“条例的出台,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广大农户来说,是一个重大利好呀!”省人大代表、南漳县九集镇湖北梅园米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少飞说,2013年,湖南土壤受重金属污染引发的毒大米事件轰动全国,对稻米全行业带来不利影响。我省重典防治土壤污染,将为稻米生产撑起“保护伞”。
严管排污、依法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实行“行政首长责任制”和“终身追究制”。条例构建了我省最严格的土壤污染防治制度。“同时,条例做了诸多有益探索,如实行土壤污染防治的举报和奖励制度,鼓励企业投资土壤污染治理相关环保产业;鼓励土壤保护公益诉讼,等等。”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副所长杜群举例说
得知湖北出台土壤保护严法,正在向汉江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三起土壤保护公益诉讼的律师葛枫说,“我们对案件办理更有信心了!”
省人大代表、阳新县三溪镇姜福村党支部书记明道祥回忆,前几年,有外省老板来村里要求征地办厂,在废弃的柴油机油中提炼化学品,还说可以给本村丰厚的利润。村委会拒绝了这个对土壤有污染的项目。“现在有了法律武器,保护耕地更有底气了。”
听说家乡诞生全国首部“治土严法”,远在北京的湖北籍著名女作家梅洁给记者发来短信:“食以粮为源,粮以土为基。保护赖以生存的土地不被污染,就是为生命保住底线!” (兴波、宏斌、杨康、朱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