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公安交管部门对74000多辆机动车强制报废
19.12.2014 13:40
本文来源: Hb.Chinanews.Com
12月18日从武汉市公安交管部门获悉,武汉市已有74000多辆达强制报废标准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被强制报废,这些车辆的注销信息已在武汉市交管局官方网站http://www.whjg.gov.cn/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报废期满的2个月前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公告该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据了解,此次清理工作后,交管部门还将利用电子警察系统对路面行驶的车辆进行甄别,一旦发现报废车辆,将上门追处。
交警提醒:机动车达到强制报废年限后,安全性能没有保证,而且对空气污染严重。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驾驶人将被吊销驾驶证。单位和个人拥有报废车的,应当及时办理车辆注销登记。根据武汉市9月1日实施的《武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其所有人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机动车所有人未依法办理注销登记的,公安交管部门不予办理其新增机动车注册或者转移登记手续。
交警介绍,办理报废注销手续其实并不复杂,车主在处理完报废车辆所有交通违法记录以后,只需通知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对方可协助办理全套注销手续。目前武汉市有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主要有3家,分别是位于青山区的武钢金属资源有限公司报废解体厂、位于硚口区的武汉鑫汇报废汽车汽车回收有限公司、位于汉阳的武汉东风鸿泰汽车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 (编辑:丁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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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2.2014 13:40
故
事
铁路候补购票服务扩大到全部列车
从12306网站获悉,5月22日起,武汉铁路局
汉西车务段货运增量行动见成效
2019年一季度,武汉铁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