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多个政府部门规定不得报销餐饮发票

25.09.2014  12:26

  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昨天印发《北京市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实施方案》,对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务活动用餐提出细致要求,各单位公务活动用餐原则上用自助餐,不提供高档菜肴酒水和香烟,陪餐人员不得超过规定人数。北京青年报记者昨日调查发现,本市多家单位已经不再报销餐饮发票,所有客饭一律在机关单位食堂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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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务用餐主要吃家常菜

  昨天,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制定了《北京市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实施方案》。《方案》要求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务活动用餐要积极推行简餐和标准化饮食,主要提供家常菜和不同地域通用的食品,科学合理安排饭菜数量,原则上实行自助餐。《方案》还在中央文件要求之外作出更具体规定,比如不得提供高档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严禁以会议、培训等名义组织宴请或大吃大喝。从内容上看,这些规定参考了中办、国办去年12月印发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方案》还特别对陪餐人数做出规定,要求接待用餐原则上不安排陪餐人员,如因工作需要,陪餐人员不得超过规定人数。这里的规定人数,来自《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其中规定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严禁将大额餐票分成小额开

  北青报记者发现,《方案》的一大特点是规定比较详细,比如细化到鼓励各单位多供应小份食品。《方案》提出,鼓励具备条件的单位实行自助点餐计量收费,多供应小份食品,方便用餐人员适量选取。建立食堂用餐人员登记制度,实施动态管理,做到按用餐人数采购、做餐、配餐,安排专人负责食堂巡视检查。

  在公务活动餐费管理方面,《方案》规定也比较细致,包括公务活动用餐费支付应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采用公务卡或银行转账方式结算。这些针对细节的规定有助于各单位更好地参照执行。在对餐费发票的监督检查中,《方案》同样给出了细致规定,要求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餐饮企业将餐费开成非餐费或者将大额用餐费分割成小额发票等问题线索,要按照规定移送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