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一村妇杀害2岁外孙女 因老年丧子致精神异常
在煤矿打工的儿子意外身亡,突如其来的丧子之痛让她精神异常,断断续续接受治疗,原本幸福的家庭笼上了一层阴影。转眼十年过去,正当家人渐渐忘记伤痛,悲剧却再次发生。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的她,在家附近将2岁多的外孙女花花(化名)残忍杀害,在当地引发轰动。
3月1日,夷陵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判决被告冯翠(化名)依法不负刑事责任,强制医疗。据悉,这是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夷陵区第一起适用强制医疗特殊程序审理的案件。
山村血案 村妇杀害外孙女
春暖花开的3月,本是美好的季节,可对夷陵区某村的易华(化名)来说,心情却格外沉重。“等我找到人,花花已经没气了。”作为妻子冯翠的法定代理人,站在法庭上陈述的易华再次陷入痛苦的回忆。
时间回到去年8月10日。当天一大早,易华的养女外出办事,将2岁多的外孙女花花留在家。“我在提水喂猪,她(冯翠)带花花在稻场玩,说是去外面玩会儿,就牵着花花走了。”易华回忆,大约10多分钟后,老伴冯翠一个人回来,拿了件衣服就往外走,他感觉不对劲,赶紧跟了上去,沿小路拐个弯没走多远,就看见花花躺在地上,肚子上有一道大口子,身上全是血,一摸已经没气了。“我问她怎么了,她只是说‘花花不行了’。”尽管已过去大半年,易华提到这一幕仍悲痛不已。事发后,易华用衣服将外孙女包着抱回了家。
发现异常的邻居打电话报警,“疯子外婆把外孙女杀了”的消息很快传开,村民们议论纷纷,冯翠随即被警方带走。
夷陵区警方展开调查,经鉴定,被害人花花系被他人致伤腹部,损伤致双侧胸腔膈肌大部分缺失、心包裂伤、肝脏缺失、肠胃及右肾大部分缺失,因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案情很快水落石出,据警方通报,当天上午9点多,冯翠用事先准备的水果刀将花花杀害。
出院不久 自称为报复养女
据办案民警介绍,被抓捕后,冯翠十分平静,并交代了作案经过,仿佛整件事和自己无关。审讯中,冯翠并不承认自己有精神病,只是身体有些虚弱。
事实上,就在案发前1个月,因为吵着要回家,原本在市优抚医院接受治疗的冯翠出院,出院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妄想仍明显,自知力未恢复。“说养女对她不好,不愿意给她买她想吃的药,还经常吵骂,再加上当时外孙女在哭,说了不听,一气之下就拿刀把外孙女杀了。”民警说,冯翠自称杀人动机来自对养女易梅(化名)的怨恨。
不过,民警走访、调查发现,冯翠的说法大多是妄想。据邻居及同村村民介绍,冯翠得病后性情大变,说别人害死他儿子,一发病就骂人、打人,连老伴易华都很怕她。“不发病的时候,对我们还是蛮好,帮忙做饭、洗衣服。”去年年初,易梅离婚,搬回娘家来住,看母亲很喜欢外孙女,也就没有特别防备。“之前犯病送她去医院治疗,说我们把她害苦了,就是想折磨她。”易华说,特别是近两年,冯翠经常一发病就骂人、打人,完全控制不了,但对外孙女还是很好,晚上还带过外孙女睡觉。
命运坎坷 丧子之痛将她击垮
“也蛮可怜,从儿子出事就疯了。”说起冯翠,村民莫不惋惜摇头。
今年58岁的冯翠,原本也有个幸福的家庭,儿子在外打工,自己和丈夫在家种地,一家人其乐融融。
2005年,20多岁的儿子在外地一煤矿打工时发生意外身亡,在中年丧子的打击下,冯翠精神出现异常,经常自言自语,称儿子是被别人害死的,近四年更是病情加重,经常在家哭泣、吵闹,甚至出现暴力倾向。
去年4月,冯翠病发,妄想丈夫和别人有不正当关系,殴打同村村民后被送往市优抚医院治疗。
“这是一起本来可以避免的悲剧。”一位办案民警介绍,案发前几天,冯翠已停止吃药,要么自言自语,要么骂人,曾和养女易梅发生争吵,并多次表示易梅想害她,给她吃的是老鼠药。遗憾的是,冯翠的异常并没引起家人重视,认为过几天可能会好转,没想到悲剧却突然发生。
强制医疗 她将在医院度过余生
3月1日,夷陵区法院判决,冯翠实施故意杀人行为,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其经法定程序鉴定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对其强制医疗。
审判长蒋少锋介绍,该案件系夷陵区法院第一起适用新刑事诉讼法,强制医疗特殊程序审理的案件。“以前是交给家属,现在是直接由司法机关采取措施,避免了二次伤害。”蒋少锋介绍,按照旧《刑法》,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不负刑事责任,应当责令其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而新《刑诉法》中,特别增加第四章规定了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检察院,由检察院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事发后,冯翠家人不愿露面,也拒绝履行监护义务,冯翠由警方送往市优抚医院接受治疗。如果家人不提出申请,冯翠将在医院度过后半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