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出台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

29.08.2014  12:36
      外国语学院为了适应学分制条件下教学和学生管理工作的新形势,发挥教师在学生培养中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鼓励教师参与本科生指导工作,建立新型师生关系,提高培养质量,根据学院实际,近期制定出台了《武汉纺织大学外国语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
      学院成立了外国语学院导师制工作小组,在全院教师中挑选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严于律己,关心学生成长和成才,同时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教学水平的导师,从专业学习、生活以及思想教育三方面,对学生进行引导。学院还要求教授、副教授和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原则上应担任本科生导师。
      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坚持稳步推进、注重实效的原则。首先将在2014级新生中全面实施,为了保证质量,要求每一位导师有针对性的指导3—5名学生。在试点的基础上,学院将在今后几年逐步扩大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范围,形成具有外国语学院特色的育人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