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收入中央地方五五分成 过渡期暂定2-3年
今起,我市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正式启动,17.6万户纳税人完成税制转换,营业税从此告别历史舞台。
零时,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武汉中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湖北安华大厦集团有限公司代表四大行业,分别自行开具了各自的第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全市88户企业也同步开出了各区的第一票。
同时,市地税武昌区分局为市民吴先生开出了我市首张二手房销售代开增值税发票,二手房交易及私房出租正式步入增值税时代。
“营改增”结构性减税的特征明显,内在机理是鼓励专业化竞争,减少了营业税的重复征收,这项税制改革起于2012年12月。
4年来,全市国税部门已经完成了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的税制改革任务。截至目前,涉及武汉的营改增纳税人共9.2万户,占全省58.49%,累计入库“营改增”税收116.6亿元,占全省56.7%。试点以来,累计实现减税99.25亿元,减税面高达90%,“营改增”企业的增值税税负从试点初期的4.04%下降为2.6%,改革红利得到了充分释放。
有关方面透露,这次全面推开“营改增”涉及建筑业43863户,房地产业9236户,金融服务业1527户及生活服务业120991户,其中企业超过12万户,预计年减税超过120亿元。
据悉,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1%,金融业、生活服务业适用税率为6%;而年销售额不达500万的小规模纳税人则适用征收率为3%,较原营业税5%的税率直接下降40%。
今天凌晨,作为一家小规模纳税人,武汉馨之家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成功代开了第一张建筑行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价税合计金额8000元,按3%的征收率划缴增值税233元。公司姚会计高兴地说:“我们作为建筑业,虽然营业税税率也是3%,但增值税是价外税,算下来,我们改革后的税率只有2.9%,而且我们开出的发票对方公司还可以抵扣。”对于少部分企业税负暂时上升的问题,市国税局负责人表示,将全力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帮助企业做好测算和辅导,加强财务管理和规范,期望在不久的将来,实现减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