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征收率下调至3% 小部分水电厂增值税将减半

19.06.2014  12:02

  楚天金报讯 (记者曾茜)部分行业又迎来降低税负的好消息。昨日,财政部、国税总局联合发文:7月1日起,将一般纳税人适用的6%和4%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整为3%。

  一位业内人士介绍,适用于6%征收率的企业,包括“销售自产货物”的自来水公司、县级及县级以下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商品混凝土企业等,也就是说,这些企业的未来缴纳的增值税将减半。

  据此前国务院公布消息,一旦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整为3%,每年将为全国相关领域企业减轻税负约240亿元。而湖北省具体能减税多少,昨税务部门称还在核算中。

  6%和4%简并税率调为3%

  “目前我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17%、13%、11%、6%共四档税率。”武汉江都税务师事务所总经理徐新胜介绍。

  与此同时,还允许经营规模较小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及部分符合条件的特定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征收办法,按6%、5%、4%、3%征收率计征,不进行进项销项抵扣。

  具体来看,增值税按6%征收率的项目包括自来水、小水电、建筑产品和生物制品,按4%征收率的项目包括寄售、典当和拍卖商品;征收率5%的项目为中外合作开采的原油、天然气。记者注意到,征收率为5%的项目在此次调整中并未涉及。

  部分自来水公司减负大

  “受影响最大的,应该是自来水公司、商品混凝土公司、小型发电站等。”上述业内人士介绍,值得注意的是,征收率从6%降低到3%的,只包括“销售自产自来水”的公司,“而如果销售的自来水,购自其它自来水厂,则不可享受此政策”。

  另外,其它小水电、建筑产品和生物制品行业,也都有此限定——“销售自产货物”,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艾华介绍,之所以这些行业适用简易征收办法,正是因为企业销售货物均自产,无法取得或者很难取得上游增值税发票,可抵扣项很少。

  一位税务界人士透露,因武汉市的自来水生产厂和销售公司是分开的,所以自来水行业税负不受此政策影响,受影响较大的是其它市州,“从长远来看,行业减负明显,为部分地区自来水价格下降提供了可能”。

  艾华认为,之所以为这些行业减负,是因其要么与民生息息相关,要么处于偏远地区,都是国家扶持的行业。而上述业内人士认为,2017年我国将为增值税立法,近年来对增值税法规的种种调整,都是为未来的立法做准备。

(编辑 毛丽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