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增值税发票下月启用 老版发票暂可继续使用

16.07.2014  12:55

    湖北日报讯 (记者张茜、实习生蒋栩根、童颖)记者昨从湖北省国税局获悉,湖北省8月1日起启用新版增值税专用发票、货运专票和普通发票,老版专用发票、货运专票和普通发票暂可继续使用。

    新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除代表发票种类代码的第8位有所调整外,专用发票“销货单位”、“购货单位”改为“销售方”、“购买方”,“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改为“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

(编辑:李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