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基层大队召开党员大会选举党代表

29.08.2014  11:46

为认真做好支队第一届党代会工作,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等规定。近期,黄石各基层大队组织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选举党代表出席支队党代会。

西塞山大队:大队主官传达了支队《关于做好支队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精神,阐述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强调大家要严肃对待。并要求大家在选举党代会候选人预备人选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党章》规定,充分体现党内民主,尊重和保障每名党员的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选举候选人预备人选公平、公正、公开。

黄石港大队:全体党员官兵采取不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投票,投票之前强调了选票填写注意事项。全体党员官兵充分发挥了自己的民主权力,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本着对组织负责的态度,投上了自己神圣的一票。投票结束后,监票员当场验票、统计、宣布结果,确实从候选人中选出了官兵认可、群众满意、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的同志出席中共黄石市公安消防支队第一次代表大会。

开发区大队:教导员裴铠烽对此次投票选举提出了要求:大中队全体党员要本着对党组织、对同志负责的态度,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投票。并组织专人负责唱票、验票、记票、监票,最后经全体党员投票表决,选举出了支队第一次党代会代表。

下陆区:教导员罗超同志做了动员讲话,他指出,支队召开第一次党代会,是黄石支队政治工作中的一件大事。选举党代表是一件政治性、原则性非常强的工作,对开好大会意义重大。大队全体党员要充分认识召开党员大会选举党代表的重要意义,要以高度重视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感,认真行使选举权利选举工作,同时全体党员要以此次选举党代表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增强党性观念,进一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铁山区:教导员胡勤首先强调了此次大队召开党员大会选取党代表工作的重要性与严肃性,希望全体党员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投下个人神圣的一票。

随后,全体党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民主投票,并当场唱票、验票,确定了五名党代表。

大冶市:大队党委副书记汤传洲同志首先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等规定,组织大队全体党员学习了关于支队党代表选举的相关文件精神,并按照会议章程,参会党员对选取的党代会人员进行了讨论和表决。同时为确保党代表选取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大队实施了现场举手表决、公开唱票等方式进行了选取。会议在民主、有序、依法、依规的程序中进行。

通过召开此次党员大会,充分发扬了基层大队党内民主、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基层党组织自身建设,不断增强了党员党性观念,真正做到了讲政治、讲团结、顾大局、守纪律,使每位党员都正确行使了自己的民主权利。为党组织领率部队能力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必将设推进部队建和消防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