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文化遗产影像记录者
由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中心主办,湖北省文化厅、湖北省非遗保护中心承办的“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摄影摄像专题培训班”于5月27日至6月2日在湖北宜昌举办。文化部非遗司副司长马盛德、湖北省文化厅副厅长李耀华、宜昌市副市长王应华等有关领导出席了开班仪式,来自全国31个省区市的180余位从事非遗数字化保护的一线工作者参加了培训。
随着非遗保护工作的不断深入和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数字化保护方式凭借其在信息储存、管理、传播以及资源应用等方面的突出优势,已成为开展非遗抢救性保护工作的重要途径之一,并逐步得到了各级政府管理部门和相关保护机构的关注和重视。2005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中指出:“要运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各种方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的记录,建立档案和数据库。”《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十三条明确指出:“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全面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关情况,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及相关数据库。”在这些主导思想及规范文件的引领下,我国的非遗数字化保护工作逐步开展。中国艺术研究院受文化部委托,自2006年起设立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尤其是2010年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工程”建设以来,在数字化保护领域开展了多项卓有成效的专项研究和探索实践。按照“十二五”时期工程建设规划,秉承“资源储存与多元应用并重”的理念,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中心先后开展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专业标准》制定、国家非遗数据库建设、“非遗数字化管理系统”研发、地方非遗数字化保护试点及“中国篆刻艺术应用软件”研制等重点工作。
作为开展非遗数字化保护,尤其是数字化资源采集的常见技术手段,摄影、摄像工作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采集成效和资源质量,进而影响到抢救性保护工作开展的整体效果。近年来,随着非遗数字化保护工作的逐步深入,各地对开展相关实质性专业技能培训的呼声愈发强烈,此次专题培训正是在响应各地需求的情况下举办的,旨在提高非遗数字化保护一线工作者,尤其是数字化采集人员的从业水平,建设培养业务素养与技能兼备的专业人才队伍。培训课程的内容以非遗保护工作、数字化保护标准和摄影摄像技能为主,结合其间正在举行的端午节(屈原故里端午习俗)这一典型实例,特邀非遗保护和摄影摄像领域专家,采取理论讲解、实地采集与成果点评等多种方式开展培训。
在为期5天的培训中,中央民族大学教授、国家非遗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祁庆富,中国艺术研究院院长助理、摄影艺术研究所所长李树峰,《中国石油报》新闻总监丁伟等6位专家就不同主题为学员进行了精彩授课。专家们细致梳理了非遗保护工作进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强调了遗产“持有者”和自身“情感认同”在遗产保护、传承和数字化采集工作中的重要性,以端午节为例解读了民俗类非遗数字化保护专业标准,并全面介绍了摄影、摄像的基本属性,以及以非遗为拍摄对象的拍摄重点与方法。
除课堂授课外,主办方还安排学员赴湖北省秭归县现场了解和采集了端午节相关活动,包括龙舟竞渡、屈原后裔祭祖、骚坛诗会等。学员们依据专家授课内容,针对拍摄成果进行了热烈地分组讨论,筛选出300余张照片及20多段视频供专家点评。几位专家结合自身丰富的从业经验,分别从摄影摄像器材使用、拍摄技法等角度进行了点评,深入浅出地讲述了开展非遗数字化采集工作所应注意的要点及误区。专家们指出,细节决定了非遗影像记录的成败,这一工作不同于摄影创作,需要成为遗产的忠实记录者,抓住最真实的内容,尽量美地展现。
本次培训活动在报名阶段就得到了各地的积极响应,报名十分踊跃,有很多地方要求自费参加培训。学员们表示,此次培训内容丰富、形式新颖、主题鲜明且富有较强的针对性;专家的讲解精彩、生动、接地气,理论与实践良好结合,使学员们更加明确如何在不违背非遗保护和传承规律的前提下,更好地运用摄影摄像技术为遗产记录与保护服务,对于提高资源采集质量及工作人员理论认识、专业技能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
以培训为契机,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中心还就前期制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专业标准》及正在开展的“非遗数字化保护试点工作”向各地学员征求了意见,以期对前一阶段工作成果进行改善,继续在非遗数字化保护工作机制建立及数字资源管理等方面开展有益尝试。
今后,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中心还将分期分批地进行专题培训,为数字化保护工作培养专业队伍,不断提高采集记录的效率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