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全域国土综合整治有序推进 全面刷新乡村“颜值”
日前,省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全域国土综合整治的意见》。11月11日,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我省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创造性举措,湖北成为继浙江之后第二个发文部署全域国土综合整治的省份。
党中央和国务院明确要求大力实施国土综合整治,并确定到2022年全国建设1000个国土综合整治示范村镇。我省在借鉴浙江“千万工程”基础上,于2018年6月在仙桃、潜江、嘉鱼等地启动试点,在此基础上,出台了全域国土综合整治意见。
整治行动以国土空间格局优化和生态保护修复为核心,对乡村进行全域规划、整体设计、综合治理。重点推进7个方面任务:乡村国土空间治理;农用地综合整治;闲置低效建设用地整治;矿山地质环境整治;乡村国土美化绿化;整体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探索农村自然资源资产评价和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通过实施系列工程,建设一批国土综合整治示范村镇,优化生产、生活、生态“三生”空间,解决耕地碎片化、空间布局无序化、资源利用低效化、生态质量退化等“四化”问题。多项支持政策同步推出。
目前,相关配套政策正在研究制定中。(周寿江、赵小灿、连子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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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刷新乡村“颜值”
“以前的国土整治,侧重农地,农地占比达到80%;现在推出的全域国土综合整治,不仅包括农地,还包括村民房前屋后植树绿化、环境整治、荒水造林、污水处理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是全要素推进,全面刷新乡村‘颜值’。 ”11月11日,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省国土整治局局长陈新华等接受湖北日报全媒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升级版的国土整治
陈新华介绍,此次整治所谓的“全域”,是指在乡镇或若干个完整村内,整体开展农用地整治、建设用地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对闲置低效、生态退化及环境破坏的区域实施国土空间综合治理。
为让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此次整治着力构建农民权益保障和利益共享机制。推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村民变股民,整治区各级财政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可折算成村集体股权,构建农民权益长效保障机制等。
目前,申报指南、资金管理办法、考核办法等配套政策和服务正在研究制定中。
此外,我省采取自下而上自主申报、竞争性分配方式确定项目,择优开展;对党委政府积极性高、资金有保障、后备资源有潜力、群众有意愿的地方优先安排整治。
高含金量的政策支持
我省此次出台的全域国土综合整治意见,配套了系列支持政策:通过整治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和补充耕地指标,可在全省范围内优先调剂使用;允许合理调整规划和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允许使用规划预留指标扩大村庄建设规模,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允许省级交易或调剂部分补充耕地指标用于项目奖补;允许将整治产生的指标收益和经营性收入作为金融和社会资本投资还款来源;按照建设用地整治复垦面积的30%奖励用地指标等一系列高含金量政策。
不过,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允许合理调整永久基本农田方面,设立两个5%的门槛。即:开展全域国土综合整治,整治后耕地面积原则上要增加5%;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调整的,允许调整,但调整后永久基本农田增加面积不少于调整永久基本农田面积的5%。
陈新华特别提到,永久基本农田调整需要编制调整方案,由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审核同意后,按程序审批或修改村庄规划。
多元化筹措项目资金方面,仙桃、潜江等地探索以耕地占补平衡和增减挂钩政策为驱动,积极开展国土综合整治试点,取得积极成效。其中,仙桃市以“两项指标”交易等为抵押标的,向国家开发银行融资80亿元用于乡村振兴;潜江市利用“虾稻共作”产业联动收入和“两项指标”交易收益等为抵押标的,先后向国家开发银行融资50亿元、国家农业发展银行融资8亿元,推动建设“虾稻共作”示范区和乡村振兴发展。宜都开展国土综合整治建设“五小示范区”(生产生活小广场、人水和谐小流域、一村一品小产业、乡村人文小景观、庭前院后小花园),围绕乡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改善,为民众提供“吹糠见米”的直观服务。(周寿江 赵小灿 连子康)
责任编辑:刘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