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湖北省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信息自查及抽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局,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创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18年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信息自查及抽查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18〕92号)的要求,为做好我省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信息的自查及抽查工作,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评价机构和入库企业,结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指引(试行)》(国科火字〔2017〕144号)的具体内容,认真组织和做好自查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评价工作机构及时通知、组织并指导入库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自查工作,更新上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信息表》,对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的,指导企业提出撤销编号申请。企业自查工作截止完成时间为2018年9月17日。
2.企业自查工作结束后,省高新中心将按照有关规定按5%比例随机确定抽查企业名单,各评价工作机构对被抽查企业是否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条件进行核查,抽查工作截止完成时间为2018年10月16日。
3.请各评价工作机构和入库企业要高度重视本次自查及抽查工作。强化企业切实履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主体责任,进一步促进企业建立研发支出辅助账工作,完善企业评价信息。各地评价工作机构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自查及抽查组织有序、突出重点、取得实效,并将自查及抽查情况总结请于10月24日前前报送我中心,工作中遇到的其他问题和建议也请随时联系我中心。
联系人:常升、阳巧玲87133750 87133793
附件: 关于开展2018年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信息自查及抽查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高新技术发展促进中心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