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04.06.2019  18:02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21世纪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正是因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导,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才有精神上的主心骨、理论上的定盘星、行动上的指南针,才能在时代发展中锚定航向、把握主动。政法系统要坚持不懈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学出对党忠诚、学出坚定信念、学出责任担当、学出能力水平,确保跟上党中央要求、跟上时代前进步伐。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努力把新时代政法工作提高到新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引领新时代政法工作发展的思想旗帜和行动指南。我们要自觉用以推动政法工作理念创新、体系完善、能力提升,奋力开创新时代政法事业新局面。

(一)牢固树立科学的政法工作理念,确保新时代政法事业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蕴含着一系列科学的政法工作理念,我们必须深入领会、坚决贯彻。一是始终把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最高原则,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结合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完善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的体制机制,确保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始终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根本立场,主动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历史性变化,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切的公共安全、权益保障、公平正义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是始终把总体国家安全观作为战略指引,坚持人民安全、政治安全、国家利益至上有机统一,全力维护我国安全稳定和发展利益。四是始终把共建共治共享作为基本遵循,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把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五是始终把公平正义作为价值追求,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法治观念,提高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构建完备的政法工作体系,为新时代政法事业发展奠定制度基石。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对新时代政法工作作出了一系列战略性、前瞻性安排部署,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政法工作体系。一是完善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政法工作领导体系。推动构建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党委政法委归口管理、组织协调,政法单位党组(党委)主抓主管、各司其职的党领导政法工作总体格局和运行体系,完善政法各单位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体制机制。二是完善防范严密、打击有力的政治安全工作体系。推动党政军民齐动手,构建党委领导、多方参与、社会协同的工作机制,构筑维护政治安全的铜墙铁壁。三是完善联动融合、集约高效的社会治理体系。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自治、法治、德治融合机制,健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切入点,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四是完善权责统一、规范有序的执法司法权运行体系。构建放权到位、监管有力、运转有序的司法权运行机制,健全公安机关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健全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法律服务管理工作体制。五是完善普惠精准、便捷高效的政法公共服务体系。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户籍、移民和出入境、交通管理制度,深化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制度等改革,加强诉讼服务体系、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等建设,让老百姓感到更便捷、更高效。

(三)锤炼一流的政法工作能力,为新时代政法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我们要适应新时代对政法工作能力建设提出的新要求,重点提升五个能力:一是复杂斗争能力。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善于从纷繁复杂的表象中发现潜藏的政治风险,在处理眼前问题时预判长远效果、处理本地问题时注意全局影响。二是法律政策运用能力。准确把握法的原理、立法精神,善于从政治高度理解运用法律,从社会视角通盘考虑法理情,做到执法办案与党和人民期待和音共鸣。三是改革创新能力。以思想方法创新引领实践创新,以体制机制变革破解难题,着力突破制约政法事业长远发展的瓶颈问题。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及时对创新成果系统集成,变点上的“盆景”为面上的“风景”。四是科技应用能力。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水平建设、高共享发展、高智能应用,推动信息基础设施互通互联、共建共享,为防控风险、公正司法、服务管理提供科技支撑。五是舆论引导能力。一手抓法定职责履行、一手抓舆论引导能力提升,实现业务工作与舆论引导工作深度融合、互相促进。坚持党性和人民性相统一,把宏大主题与百姓视角统一起来,用群众语言讲好政法故事。

二、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着力点,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我们要以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主线,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积极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的能力水平。

(一)坚持正确的风险防控观,提升防范化解工作整体水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更高站位、更广视野上认识和把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一是从大局上考量风险,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强化忧患意识,树牢底线思维,以万全准备确保万无一失。二是从战略上审视风险,保持战略定力,增强斗争精神,积极主动应对,不断提升化险为夷、转危为安能力,牢牢把握防范化解风险的战略主动权。三是从战术上重视风险,立足于早、立足于小,紧盯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全面落实排查预警、防范化解、应急处置措施。四是从整体上把握风险,把防范化解风险作为系统工程,从事前、事中、事后的整体视角进行防范,从源头、传导、转化等关键环节进行管控。

(二)坚持发挥体制优势,打造联动共治的风险防范化解格局。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提供保障。一是善于发挥党的领导优势,更好统筹政府、市场、社会等各方力量,推动基层党建与基层治理有机衔接、互动,形成问题联治、风险联控、平安联创的局面。二是善于发挥群众工作优势,加快培育与现代社会治理结构相适应的基层社会组织,壮大平安志愿者、治安积极分子等队伍,调动各行业力量,打好防范化解风险的人民战争。三是善于发挥基层基础工作优势,推进社会治理资源力量下沉,做强社区乡村、综治网格等基层平安细胞。四是善于发挥现代科技优势,推进现代科技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打造智慧治理新模式。

(三)坚持预测预警预防,构建科学高效的风险防范化解体系。深刻把握各类风险产生演变规律和防范化解规律,建立健全符合实际、运转高效的风险治理机制。一是建立健全源头治理机制,完善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注重从末端处理中发现前端治理中带有普遍性、趋势性的问题,推动完善有关政策制度,落实风险源头防范化解责任。二是建立健全发现预警机制,提高对各类风险动态监测、实时预警能力。三是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确保及时快速反应、高效稳妥处置。四是建立健全责任落实机制,党委政法委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完善风险防范化解领导责任制,推动相关地区和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

三、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充分发挥执法司法职能,推动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迈向良法善治新境界

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奋勇当先的闯劲,积极投身全面依法治国火热实践,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

(一)深刻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新阶段新要求,自觉做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引领者。主动适应全面依法治国新形势新任务,提高执法司法质量、效率、公信力,让人民群众感到法治可信赖、正义可预期、权利可保障。一是把握系统推进的新特征,以大格局谋划法治建设举措。党中央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标志着全面依法治国进入系统推进新阶段。要坚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充分释放社会主义法治优越性。二是把握良法善治的新图景,以高标准落实法治建设部署。善于通过完善法律政策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定分止争、惩恶扬善。三是把握攻坚克难的新任务,以实作为推动法治建设发展。着力解决权力监督制约乏力、案多人少等难题,补齐民生领域执法、产权司法保护、涉外法治建设等短板,提升正义维护、权利救济、安全保障、服务供给水平。

(二)全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司法体制改革要坚持方向不偏、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深化综合配套改革,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让司法制度更加成熟、定型。一是坚持有序放权与有效监管相结合,加快推进司法责任制落地见效。健全院庭长依法行使监管权制度,健全落实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追责、规范司法人员与律师和当事人等接触交往行为的制度,理顺规范四级法院检察院的职能定位和层级关系,加强检察机关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完善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让办案活动经得起法律检验、群众评判。二是坚持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相统一,加快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完善诉源治理机制,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引导更多纠纷在诉讼外解决。对进入司法渠道的,要积极推行分流、调解、速裁、快审机制改革,引导当事人选择恰当方式化解纠纷。三是坚持制度创新与科技创新相融合,加快推进司法智能化建设。加快研发覆盖诉讼各环节的智能辅助系统,推动司法工作跨越式发展。深化互联网法院改革试点,探索移动电子诉讼新模式,让打官司更简便快捷。

(三)创新完善执法办案工作机制,用社会主义法治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聚焦群众所思所愿,深化执法办案工作机制创新,提供更多更优的法治产品。一是正确处理严格与文明的关系,把严格执法放在第一位,对挑战法律权威、侵犯人民利益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惩治,纠正违法成本低等问题,推行阳光执法、人性化执法,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二是正确处理法理与情理的关系,将法律的专业判断与民众的朴素认知融合起来,实现个案公正和类案公正、法律公正和社会公正相统一。三是正确处理法治与德治的关系,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执法办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更好发挥引领社会风尚功能。

(四)充分发挥法治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是政法机关的永恒使命,必须找准结合点、着力点,发挥好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一是着力加强国家安全法治建设,加快完善中国特色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依法打击处理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二是着力加强产权法治保护,开展保护民营企业发展执法司法督察活动,完善涉企冤错案件甄别纠正常态化机制,推动形成明晰、稳定、可预期的产权保护制度体系,完善知识产权审判整体布局和组织体系建设。三是着力加强涉外法治工作,加强对外执法安全合作,积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

四、坚持以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深入推进政法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法铁军

我们要准确把握新时代政法队伍建设规律特点,努力打造一支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政法队伍。

(一)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提升政法队伍革命化建设水平。政法机关的特殊政治属性决定了政法队伍建设必须坚持革命化方向,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确保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坚定政治信仰。紧密结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培训大研讨,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筑牢信仰之基,铸就忠诚之魂。二是强化使命意识,锤炼政治担当。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在大是大非问题面前旗帜鲜明、敢于亮剑,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豁得出来、顶得上去,在体制机制改革面前勇于涉险滩、啃硬骨头。三是强化实践历练,提升政治能力。加强政治理论修炼、政治生活磨练、政治实践锻炼,提高明辨政治是非、驾驭复杂局面、防范政治风险能力。

(二)坚持把从严管理贯彻到各方面,提升政法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政法队伍肩负责任重、掌握权力大、面临诱惑多,必须加强正规化建设,打造一支纪律严明、行为规范、作风优良的过硬队伍。一是严明党纪国法与职业纪律相结合。完善铁规禁令,形成切实管用的纪律条令体系。以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健全职业道德准则,完善职业道德评价机制。二是强化内在养成与外部约束相结合。教育引导干警加强个人修养,注重日常养成,自觉用党性原则和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发挥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作用,让干警养成在监督下工作生活的习惯。三是加强正面引导与反面警示相结合。完善树立先进典型常态化工作机制,激励广大干警见贤思齐。建立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定期通报制度,引导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四是坚持从严查处与健全制度相结合。对滥用职权、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违纪违法行为,对以案谋利、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司法腐败问题,坚决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要举一反三、找准症结,以健全执法司法权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为重点,从制度机制上堵塞漏洞。

(三)坚持实战实用实效导向,提升政法队伍专业化建设水平。主动适应新时代政法工作新任务新要求,把专业化建设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抓紧抓好。一是培养专业精神。引导干警树立崇尚法治、恪守良知、理性公允的职业品格,精益求精钻研业务,把每个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检验的铁案。二是优化专业培训。构建响应需求、适应实战、全面发展的素能培养体系,健全教、学、练、战一体化培训机制。三是提升专业水平。在办大案、处急事、破难题中提升专业本领,通过专业思维的培养、专业方法的掌握、专业技术的运用提高专业化水平。

(四)坚持健全职业制度体系,提升政法队伍职业化建设水平。加强职业化建设理论和政策研究,进一步完善政法职业保障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增强干警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一是健全政法职业选拔制度。完善符合政法职业特点的人才招录、培养机制,探索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健全政法机关和法学教育研究机构人员双向交流机制。二是健全政法职业分类管理制度。完善执法勤务警员职务序列和警务技术职务序列改革具体实施办法和配套政策,出台关于规范和加强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健全法官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制度。三是健全政法干警履职保护制度。建立完善遵循执法司法规律、科学可行的容错纠错机制,完善干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障救济、不实举报澄清等制度。四是健全政法干警职业保障制度。抓紧落实与职务序列相配套的工资待遇政策,完善抚恤优待政策,落实带薪休假、调休轮休、心理疏导等机制,出台更多保障干警身心健康的举措。

五、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凝聚起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强大能量

我们要深入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行动,着重从观念、作风、方法上找根源、抓整改,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政法机关落地见效。

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改进作风、狠抓落实的自觉性。从事关党的事业兴衰成败的高度,把抓落实作为检验和锤炼党性的关键标尺,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把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体现在每一项工作中,既雷厉风行,又久久为功,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推动政法工作创新发展。二是聚焦解决突出问题,让群众见到实实在在的变化。改进思想作风,始终保持为民、务实、奉献的良好风貌。改进学习作风,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解决政法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改进调研作风,研究提出符合规律、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改进工作作风,全面清理考核指标和打分排名,原则上每年只搞一次综合性督查检查考核。改进会风文风,从中央政法单位做起,层层大幅度精简会议和文件。三是善于运用科学方法,确保今年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对党中央部署的各项重大任务,要主动对标对表,逐项明确牵头单位、参加单位,并研究制定路线图、时间表、任务书。对重大风险和工作短板,要认真排查分析,制定务实管用的预案、措施,做到精准预测、精准指挥、精准处置、精准管控。对干实事、作风好的先进典型,要及时表彰宣传,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对落实不力、问题突出的,要依纪依法严肃问责,起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

 

 

 

 

来源:来源:《求是》 责任编辑:张心怡 陈群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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