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地税联合举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专家座谈会”启动全省第25个税收宣传月

15.07.2016  00:12

 

  3月30日,省国税、地税联合举办的“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专家座谈会”在武汉举行,并以此来启动全省第25个税收宣传月活动。省国税局张国钧局长、郑克俭总会计师、刘卫明总经济师,省地税局杨天然局长、杨绪春副局长、张惠副巡视员出席会议,来自湖北省社科院、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多所研究机构和高校的18位专家各抒己见,为我省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建言献策。
 

  张国钧在会上指出,税收是经济问题,也是政治问题,从根本上讲是个社会问题,收税是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税收不是税务部门的事,而是社会问题,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应该得到全社会所有人的关心。
  张国钧强调,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包含三个层面。一是职责怎么划分。财税体制改革的第一步就是营改增,把国税、地税的职责进一步划分,随着改革的深入,税收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国地税两家职责会越来越明晰,税制改革也会尽快完成。二是国地税如何合作。国地税合作不能给纳税人带来不便和不公正。三是各自如何开展工作。税务部门做好税收征管,首先,要靠风险管理。要做到轻税严管。所谓轻税,就是风险管理要协调一致,尽量少打扰纳税人;所谓严管,就是税务机关自己要掌握情况,要知道纳税人有没有偷税可能。其次,必须信息化。国税、地税正在努力做好金税三期同步工作,两家用一个软件,利用互联网的技术给纳税人提供一个好的服务。做到全省通办,国地税业务一窗办理,办税服务厅不再分为国税、地税办税服务厅,统一称为办税服务厅。再次,改革服务体系。要优化纳税服务体系保障,政府、纳税人、税务机关都应该高度关注。要以公正、公平、公开,简便简化为目标,为纳税人创造多样化的纳税服务。要加强分级分类管理,整合资源,将国际税收、大企业税收、税务稽查等上收到省一级,集中辅导、集中服务,把资源结合起来,解决人力不足的问题。

  杨天然在讲话中指出,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是财税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征管体制改革包括营改增,需要不断地完善和推进,并通过立法加以保障。通过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全面推进营业税改增值税,中央和地方税收如何分享问题将进一步明确,中央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划分将更加科学。
  杨天然强调,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是在坚持国地税机构分设的基础上,对现行征管体制进行完善,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发挥国税和地税各自优势。目前,省国地税一起推进了营改增、全省通办、“互联网+税务”、电子税务局等工作,起步平稳、开局良好。一是营改增改革。现已将地税部门管理的营业税登记户40余万户数据移交给国税,5月1号以后,原来的营业税就将全部由国税部门征收。二是国地税合作。切实做到“合作不合并”。在纳税人面前,我们努力的方向就是国地税一家,通过互派互驻共建大厅,由“两人、两机、两屏”过渡到“一人、一机、一屏”。三是电子税务。地税部门2015年12月份已正式上线电子税务局。现在全省95%以上的纳税人和办税事项,可以通过地税的移动终端,包括电脑和手机进行办理。四是全省通办。这项工作在全省范围内还在进一步推进。税收征管体制改革落脚点是让纳税人有丰富的获得感,改革的最大受益者是纳税人。
  省国税局郑克俭向在场的专家和媒体介绍了湖北省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有关情况,省地税局杨绪春主持会议。人民日报、新华社、湖北日报、湖北广播电视台、湖北电视台、省政府门户网等10多家省内外媒体记者以及省国税局、地税局部分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在场的18位专家学者分别从财政、经济、税收、法律、社会学、大数据技术运用等角度对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提出自己的研究观点和改革建议,狠抓落实、改善经济环境、运用大数据技术提高征管质量效率、实现信息共享、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改革中的作用、坚持依法治税、做好纳税服务等精彩言论不时赢得国地税有关领导和与会专家、记者的肯定、点赞,也为我省做好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提供了宝贵的智力支持。
  18位参会专家的观点整理摘抄如下。
 

 

   江国志(湖北省政策研究会秘书长):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重点是要做好落实
  一是坚实思想,克服“首要”但“武装”不到位现象。要有既当改革促进派、又当改革实干家的政治责任和工作担当,为推进湖北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走在前列奠定坚实思想基础。
  二是扎实推进,克服“全面”但“结合”不到位现象。把湖北的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富有实际、富有成效地扎实推进,为深化全国税费征管体制改革做出湖北应有贡献。
  三是切实督察,克服“重部署”但“督导”不到位现象。积极探索建立改革工作督导机制,为完善改革工作落实机制进行有益尝试。


 

   焦跃华(湖北省审计厅副厅长):省级税务机关在改革中的工作重点是抓落实
  一是正真理顺国、地税部门的征管职责,尤其是要加强对基层国地税部门职责划分的指导。二是加强税收征管法规和政策的落实力度,要统一执法尺度。三是协调好政府出台的与税收政策有冲突的措施。四是对跨地区经营企业,在对其利益分配要在内部沟通协调好,做好地区利益平衡。五是关于国际合作方面,要重视研究走出去企业税收征管问题。


 

   叶青(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应收尽收、区间计划、轻税严管、淡化奖励
  一是应收尽收。必须要坚持好应收尽收、无基不收,这应该作为财税的工作原则,是健康税收的根本。
  二是区间增幅。中国对“GDP增长率”、“税收计划”、“财政支出”三个相关指标应当设置上下限,GDP增长率已经实现了,那么税收相应地也应该设置区间。
  三是轻税严管。轻税严管是相辅相成的。轻税了就要严管。否则就无法轻税。企业家欢迎轻税,不欢迎严管。“轻税”——让企业公平发展,“严管”——让企业依法发展。这样中国经济才能够健康的发展。才有正能量。
  第四个是取消奖励。之前,有的地方政府对税收指标完成较好的有适当的奖励。这个国地税需要清理,淡化甚至取消税收计划完成的奖励制度。


 

   秦尊文(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税收部门在供给侧改革中大有可为
  一是全面推进“营改增”改革。减轻中小微企业税收负担。二是进一步落实普遍性降费政策。严格执行现有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管理制度,建立完善涉企收费监管机制和目录清单制度,进一步清理、减停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三是落实降低企业成本政策。对“汉新欧”等中欧班列扣除关税基数中的国内运输成本。降低企业成本、融资成本、人力成本。加强县域经济发展调度资金管理使用,支持县域龙头骨干企业加快发展。四是推进资源税改革。落实国家关于扩大资源税征税范围、改从量为从价计征的改革政策。五是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积极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加快建立健全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六是落实消费税制度。发挥消费税的调节作用,落实部分品目征税范围、征收环节和税率调整,引导消费行为。继续落实高耗能、高污染和高档消费品纳入消费税范围的政策。七是调整与外贸相关税收,促进外贸出口。在促进外贸出口方面,湖北还有很大潜力,加大出口退税力度就是可以选择的重要政策手段,出口企业可进一步减少税务成本。八是推进区域合作。在“中三角”建设的过程中,我们和边界地区的税务部门进行合作,包括与湖南、江西、河南、陕西等省份开展一些相关的合作。九是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提升湖北招商引资软环境。要提高办税便利,不增加正常税负之外的“税收超额负担”。


 

   李灯强(省社会科学院中部发展研究所所长助理):改革要提升经济发展软环境、提高群众满意度
  省社科院对全省47个省直改革牵头单位满意度调查中,省地税局排名也在前列,说明税务部门的改革成效还是比较明显的,得到包括市场主体在内的各个层面的认可。
  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是国税、地税机构分设的基础,分税制基础没有改变,机构分设也也应继续坚持。在当前经济下行的背景下进行国税地税合并,不利于税收支持供给侧改革。纳税人真正关心的是实际税负下降和税务部门便捷高效的服务。那么相应的税务征管体制改革的重点就是降低征税成本,提高征管效率,增强纳税人满意度。
  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在提升经济发展软环境、提高群众满意度上仍有很大潜力,优质税收服务在地方经济发展中有过重要的推动作用,在经济新常态背景下更需发力。一要不收过头税。尤其注意要依法征税,不收过头税、提前征税。二要落实到位小微企业的减免税工作,困难时期放水养鱼有利于培育经济发展的潜力。三要加强征管服务。企业创办难,关闭也难,税务部门应尽可能简化相关行政审批手续。


 

   李光(武汉大学发展研究院院长、教授):探索大数据时代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创新之路
  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的背景下,湖北省要以全球视野谋划改革创新发展,积极探索大数据时代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创新之路。
  湖北作为科技大省,具有以大数据推进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有利条件,可以通过整合资源充分发挥大数据的作用,把大数据作为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创新的重要抓手。
  深化湖北省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应把大数据真正作为社会的战略资源来开发,把大数据作为政府的重要资产来管理,着力打造湖北省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开放式大数据公共平台,积极探索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创新的社会众创之路,努力形成社会纳税人利益共同体。
 

   熊伟(武汉大学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坚持法治税收原则,深化征管体制改革
  一是《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属于内部指导性文件,相关法律的修改和完善非常重要。
  二是未来推进《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时,应该明确划分国税、地税的职责,避免职能交叉。
  三是联合稽查意味着联合执法。税务机关进行联合稽查的同时,必须要考虑其合法性。
  四是建立联合办税窗口,意味着纳税人的信息由国地税共享。要尽快推动税收征管法的修改,明确纳税人保密权的例外规则,为国地税信息共享提供法律支持。
  五是地税部门未来会越来越多地负责政府性基金和行政性收费的征收。有必要大力加强法律法规建设,从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为地方税务局的执法提供支撑,否则,执法机关将面临很大风险和压力。
  六是《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中提到的公职律师制度,与现行法律存在一定的冲突,一定要想办法尽快推进《律师法》的修改,避免让公职律师制度出现合法性瑕疵。
 

   殷俊(武汉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教授):围绕方便纳税人缴税、降低纳税人缴税成本和提高税务系统的征缴效率开展改革
  一是管好前台与管住后台相结合深化征管改革。既要放开准入,为市场主体松绑;又要依法监管,维护公平公正的税收秩序。要简化办税流程,实现即时办结。重新配置人力资源,不断提高一线税务人员的管理评估、税收分析等能力。
  二是信息管税与制度管税相结合。首先在税务系统内实现数据共享,然后在省内实现与其他系统的信息共享。在制度管控上,要将信息技术与税收业务深度融合,使信息管税成为一种基本手段、基本模式,在征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上下功夫。
  三是分类控源,规范管理。税源要在省内打破区域界线,达到一定税收规模以及跨国、跨省、跨市的总分机构和母子公司、上市公司和涉外企业作为重点税源,由省、市局直接监控管理;重点税源以外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作为中小税源,由县、区局直接监控管理。
  四是强化内部监管和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办税效率,可在服务窗口之间引入竞争考核机制和统一的投诉回应机制,对重点税源单位定期回访,在优化纳税服务上下功夫。国地税两家要成立专门的征管机构,合署办公,进一步明确职责,促进国地税加强合作。
 

   向德平(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院院长、教授):税务征管体制改革带来的社会效应
  一是促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增强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使之成为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建设和推进税收事业科学发展的重大举措。
  二要实现五大发展理念。怎样通过税收体制的改革来建立利益分享机制和共享机制,怎么利用税收凝聚社会共识,汇聚社会力量,这是比较重要的。
  三是转变服务方式,办人民满意的税务。最核心的还是“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要为纳税人提供“高含金量”服务,要在全国范围内实现服务一个标准、征管一个流程、执法一把尺子。
  四是服务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征管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提高税收效率,减少行政成本,同时也可以促进社会和谐的,通过税收调控维护市场繁荣,促进社会的发展需要我们认真思考。
 

   罗光(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MBA主任):大数据时代中的税收管理变革
  随着大数据时代的来临,现行征管模式逐渐显现出与经济、税收发展不相适应的状况,代表新兴生产力的大数据技术对税收征管手段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现行税收征管模式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对我们现行的税收征管模式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大数据带来的机遇有:大数据为税收征管模式转型提供了技术推动力,为税收征管模式转型指明了路径,为税收征管模式转型提供了可资借鉴的范式。要加强基础信息资源库建设,深度分析挖掘数据,积极开展专业人才特别是领军人才培养,创新人才使用机制,发挥各类人才在税收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骨干作用,加强数据分析等各类专业队伍建设。
 

   刘华(华中科技大学教授):深化征管体制改革要站在国际视野考虑,并实现信息共享
  一是制度设计上要与国际视野接轨。对税务机关而言,在现行征收管理体制下要做到应收尽收,体现税收政策意图。深化征管体制改革还应站在国际视野上考虑,从而提高纳税人的税收遵从水平。
  二是关于税务部门与金融部门如何实现信息共享。相对来说,银行更了解企业经营状况、资产和消费信息。因此,要联合银行搞好纳税人信息评估,全面掌握纳税人信息。税务部门要公开纳税人纳税信用评定情况,金融部门要在保护纳税人信息的前提下,尽可能提供更多的信息。
 

   雷洪(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系教授):改革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
  社会组织在税收征管体制中可以发挥的作用,包括组织纳税人的学习活动,组织税法、纳税体制、纳税方式等舆论引导活动,组织纳税人的纳税诚信相互监督活动,组织纳税“黑名单”的行业监督活动,组织纳税服务的公众评估、监督活动,组织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的社会评估活动等。
  社会组织发生作用的方式主要是: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自身的“自组织”能力,提高发挥社会力量的可能性和水平;社会组织以各种“第三方方式”的介入、参与,发挥社会力量的客观和科学作用;政府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加强对社会力量主导和支持作用等。
 

   陈志勇(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税学院院长、教授):税收征管体制改革要提高税收征管效率
  现代税收制度是现代财政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税收制度现代化,应包括税制结构的现代化和税收征管体制的现代化两个基本方面。所谓最优税制的设计,就必须充分考虑最优税制结构与最优征管体制这两个方面的要求。
  “营改增”的推进是我国现代税制建设的重要举措,其基本目标有三:一是优化税制结构,二是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三是加强国家宏观调控能力。在我国当前情况下推进税制改革,应当努力实现优化税制结构、完善分税制和提高税收征管效率三者间的统一。
  有效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方案,一要做好明确征管职责,二要加强信息化建设,三要突出重点领域,四要完善纳税服务体系,五要提高税务干部的能力与素质。
 

   汪海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税制改革要让中小企业看到发展希望
  在税收体制改革中,重新认识中小企业在税收领域中的地位和作用。一是中小企业的实质税负和形式税负的关系需要理顺,二是中小企业的税收权责和价值实现的持续不清所导致的问题,三是政府优惠政策对企业收入引发的效应衰减,四是税收政策的事前模糊和事后追缴引发的企业困境,五是税收捆绑收费和税种功能差异,影响税收征管质量,六是税收稽核的强化与企业声誉之间的矛盾。总体来看,中国经济发展很大程度上是仰仗中小企业的发展,湖北经济的发展要激励中小企业的发展。税制改革如果不能让中小企业看到希望,湖北的经济发展会则会受到质疑。
 

   李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税学院教授):税源信息合作是国地税征管改革的突破口
  深化国地税征管改革中税源信息合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可以说是税收治理的基础性条件,也是基本要求目前要解决的主要矛盾是税源信息还没有更好的共享和聚合。随着经济的发展,在征管过程中,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越来越严重,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创新征管体制改革,要把国地税信息的整合和协作当成一个重要突破口。
  建议一是共享国地税第三方信息,二是搭建国地税信息共享的平台,三是统一信息共享的内容和标准,四是国地税内部信息要率先搭建起完整的交流共享分析平台,逐步实现和其他部门信息的共享。
 

 

   薛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税学院教授):征管体制改革是解决现行征管体制问题的重要抓手和主要内容
  首先要建立国地税合作长效机制,将合作事项制度化。一是明确省市两级合作办税领导机制,二是梳理条件成熟的合作办税事项,三是建立岗责体系和绩效考评机制。
  其次要加快聚合国地税征管信息系统,关注面向纳税人的征管服务改革创新。一是加快金税三期国地税统一上线运行,二是完善金税三期中有关国地税合作的模块与功能,三是在征管数据互联互通的基础上,建立联合数据分析处理机制,四是从省级层面共建“12366”服务热线。
  再次要结合征管体制改革,规范国地税征管职责和机构设置。一是加快理顺中央和地方财政分配关系,厘清国地税征管职能,二是与厘清征管职能配套,充分考虑国地税资源配置,三是加强省局稽查局的职能,实现省级层面的联合稽查,最后切实强化合作保障,通过顶层设计为合作共建提供人财物支持。
 

   段晓红(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副院、教授):税制改革应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
  在进行征管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时,必须要关注未来的分税制改革的走向。国地税两家的顶层设计,对内职责的划分理清了,合作才会有进一步的空间,对纳税人的服务质量才可以真正的有所提高。
  可以考虑让专业的税务事务所、会计事务所参与税收共治,研究如何借助社会机构和中介团体来参与到整个的征管工作中,优化、协调征管机关和纳税人之间的关系。
  要充分利用互联网以及大数据的技术,从纳税人的角度去协调、解决问题,让全体纳税人享受到改革的红利。在改革推进过程中,将纳税人的需求作为内部来理顺征管职责的重要参考。
 

   林颖(湖北经济学院教授):国税、地税长效合作---深化征管体制改革的重要抓手
  目前,湖北国地税合作走在全国前列,有很多的做法可圈可点。但合作广度和深度有限,弱化了合作办税效果,信息交流技术和信息共享尚存在多方制约,导致合作方式低端,合作的顶层设计制度缺失,导致合作受阻情况屡屡发生。
  要建立完善的合作机构,夯实国地税合作的组织保障,为此合作的顶层组织机构最起码由省级国地税局共同组建。要加强制度建设,形成长效合作制度保障。要促进长效合作,还需要建立很多具有操作性的制度。要强化技术支撑,畅通信息共享平台。充分借助大数据,为国地税开展长效合作提供技术支撑。要拓展合作思路,促进合作的全面深化。如联合纳税服务、联合纳税申报、联合纳税评估、联合税务稽查、联合信用等级评定、联合税收风险管理等。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
湖北省档案馆关于实体档案暂停提供利用的公告
尊敬的利用者: 省档案馆正在开展库房档案调整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