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湖北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合作不合并 构建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
“以后再也不用舟车劳顿、风尘仆仆地赶到办税服务厅排队等候了,现在网上办税省时、省力、省事。”3月3日,来自杨叶镇的鄂州市方捷贸易有限公司财务科人员在涉税事项网上办理系统成功办理了减免税备案,切身体验到了“线上”全省通办带来的便利。
工作人员享受到的便利,便是湖北国、地税深化推进征管体制改革的一个缩影。目前,改革进程如何?取得了怎样的成效?改革的目标是什么? 听听来自国、地税部门的声音。
国、地税体制改革核心:合作而不是合并
1994年我国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和税制改革,20年来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与现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比,还存在国税、地税之间职责不够清晰、执法不够统一、办税不够便利、管理不够科学、组织不够完善等问题。
“贯彻落实我省征管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核心要义是合作而不是合并,”湖北省国税局局长张国钧说,要聚焦这些问题,发挥国税、地税各自优势,推动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信息高度聚合,着力解决现行征管体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据介绍,这次征管体制改革出炉7大类34项改革任务,涉及理顺税收征管职责、创新纳税服务机制、转变征管方式、参与国际税务合作、优化税务组织体系、构建税收共治格局、开展专项改革试点等,具体包括国税地税征管职责划分、办税便利化改革、国地税合作、诚信纳税机制、纳税服务投诉机制、税源专业化管理、税收风险管理、大企业税收管理、自然人税收管理、税务稽查改革、推行电子发票、国际税收合作、涉税信息共享、税法普及教育等内容。
专项试点实现突破 力求可移植、可复制、可推广
目前,湖北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落实情况如何? 湖北提出要在推行办税事项省内通办、国地税“一窗式”联合办税、建立数字管理制度体系等国家税务总局布置给湖北的三项专项改革试点工作上实现突破,在6月底以前形成可移植、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
在推行办税事项省内通办上,湖北通过“线上”“线下”互通、前台后台贯通、内部外部联通,突破地域限制,实现税务登记、发票办理、行政许可等八大类涉税事项在省内跨地域办理,并逐步推进“线下”业务转到“线上”办理。
在国地税“一窗式”联合办税上,目前已在全省范围内逐步推行国税、地税办税服务厅互派人员、互设窗口,同时在武汉、襄阳、宜昌、十堰等地“8+8”个县(区)开展国税、地税共建办税服务厅和共驻政务服务中心试点,做到“前台一家受理、后台分别处理、限时办结反馈”,确保纳税人“进一家门、到一个窗、办两家事”。目前,全省151个县区国地税局中,已有47个实现了“互设窗口”办税,4月底将全面实现国地税互设窗口。
在建立数字管理制度体系上,湖北积极探索税务干部日常管理机制,从今年4月1日起,武汉市洪山区局等地正式上线运行数字管理信息系统。7月份,全省国税系统将全面推行数字人事管理系统,打造具有湖北国税特色的数字人事品牌。
国、地税深化合作 多角度融合发展
为推进改革措施落地,湖北省国税局、地税局从不同的环节、角度加强深度合作。
在服务融合上,落实全国《国地税合作规范2.0 版》,联合下发纳税服务合作事项实施方案,深化纳税服务“七项合作”;联合下发大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合作实施方案,联合推进大企业“3510”服务措施;下发加强国际税收征管合作工作方案,联合服务“走出去”企业。
在执法整合上,与省政府法制办一道,共同修订全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统一行政处罚“七类标准”;联合出台全省征管互助“十六条”,统一税收征管规范;共同建立“一个平台、七项合作”的稽查工作机制,整合稽查资源,增强稽查的威慑力;联合下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实施意见、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事项管理办法。
在信息聚合上,以落实“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为契机,共同搭建涉税信息交换共享平台,开展信息实时交换共享;利用税收数据信息,联合打造一系列税收分析“拳头”产品,服务领导决策。
在服务举措上,共同推出“二维码”扫描,让办税一目了然;拓展“银税互动”范围,助力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简并纳税人申报缴税次数,实行小规模纳税人流转税按季申报;推行办税双向预约,纳税人通过移动平台、网络等方式向办税服务厅预约办理涉税事项,税务机关主动预约纳税人实行错峰办税;加快推行办税无纸化、免填单等。
目标:2020年建成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
这一系列措施的逐步落地,也为企业带来诸多便利。湖北蓝天盐化集团总经理王复平坦言:“两家税务局合作,企业是最大的受益者。最明显的变化是,到一个窗口能办国税、地税两家的事。税务局尊重和信任我们,我们更应守法经营,诚信纳税。”
日前,湖北已印发了《湖北省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敲定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和改革目标:到2020年建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匹配、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契合湖北实际的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
面对征管体制改革,湖北省地税局局长杨天然表示,要主动适应改革,积极参与改革,全力推动改革,展现政治担当、职责担当、能力担当,树立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湖北样本,为推进全国税收征管体制改革贡献湖北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