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有效的地方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废止失效的地方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10.01.2017  20:01
  为规范税收执法依据,促进地税机关依法行政,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鄂政办电〔2016〕180号)关于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工作要求,我局对2016年6月30日前制发的地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有效的地方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废止失效的地方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2016年12月28日

 



        附件:         有效的地方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xls
        附件:         废止失效的地方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xls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