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行政规费征收管理办法(试行)》的解读

04.06.2014  18:27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费征收管理,省地方税务局制定并发布了《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行政规费征收管理办法(试行)》(2014第2号公告,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14年5月1日起施行。现解读如下:

  一、《办法》出台的背景

  全省地税部门统一征收的行政规费已达7种,收入规模超过100亿元,占地税总收入近5%,行政规费的征管工作已成为地税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由于行政规费法律层次不高,多分散在不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中,零散而不系统,制约了行政规费的规范化管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管理不规范,漏征漏管现象时有发生。为进一步规范地税部门行政规费征收管理,我们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依据,坚持税费同征同管同查同考核,认真总结行政规费征管工作经验,吸收各地在行政规费征管工作中好的作法,在充分征求意见和反复讨论的基础上,制定了本《办法》。

  二、《办法》的主要内容

  (一)规范了征管流程。《办法》共七章,三十四条,分别从登记、申报、征收管理、票证使用与会统核算、规费检查、考核与责任追究等方面,对规费征收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了规范。

  (二)加强了费源管理。《办法》根据征收依据的不同,将行政规费分为核定征收类规费和涉税类规费,并根据各自不同的特点,从申报管理、延期缴纳、规费减免、行政处罚、强制执行、规费检查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进一步加强了费源管理。

  (三)明确了职责权限。地税部门征收行政规费既有授权征收,也有委托征收。不同费种赋予地税部门的职责权限也就不同。《办法》明确要求各级地税部门在行政规费征管过程中严格按照职责权限,依法征收。

  (四)强化了责任追究。《办法》按照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原则,明确了地税人员未履行规费征管职责应承担的责任,强化了考核和责任追究,促进了规费的征管。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2014年3月21日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