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土地督察“尖兵”作用 打赢闲置土地处置攻坚战

03.02.2016  10:20

2015年年终系列报道(2)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我国土地供需矛盾十分突出;而土地粗放利用、土地闲置现象的普遍存在,造成土地资源的大量浪费,又进一步加剧了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资源约束。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推动闲置土地清理处置有助于供给稳增长、惠民生项目,多渠道挖掘土地资源潜力,扩大资源有效供给,对经济可持续增长具有重要意义。但是闲置土地问题作为困扰地方的“棘手”工作,虽然地方政府每年都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却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 

  2015年,根据国务院要求和国家土地总督察统一部署,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以下简称“武汉督察局”)对湖北、湖南、贵州三省(以下简称三省)闲置土地处置开展专项核查督导,发挥土地督察“尖兵”作用,深入督察区域,打了一场艰难而成果又丰硕的硬仗。 

   ■高位推动 密集督导  

  2015年5月,经国家土地总督察批准,武汉督察局向三省政府发出《国家土地督察整改意见书》,正式拉开闲置土地督促整改序幕;7月,武汉督察局局长崔岩分别向三省分管国土工作的副省长致信,就闲置土地处置工作进一步强调了中央的要求和整改的重要意义;9月,武汉督察局组织召开鄂湘黔三省政府秘书长联席会议,面对面沟通交流闲置土地处置情况;11月,武汉督察局向三省政府发函通报闲置土地处置进展情况,“晒排名、晒问题”,让三省自己对照找差距,有效激发省级政府的内在动力。 

  这一套“组合拳”的打出,引起三省政府的高度重视。湖北省政府副省长甘荣坤在通报函上批示:“省国土资源厅抓紧推进,确保年内完成任务”,并且省政府专门召开全省分管国土工作秘书长会议,邀请武汉督察局副局长高伟参加,向全省17个市州传达中央和国土资源部有关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精神和惩处措施。湖南省委书记徐守盛安排湖南省委督查室对长沙市土地闲置及处置情况调研督查;省委书记徐守盛和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陈向群分别就形成的调研报告作出批示,要求盘活存量土地。贵州省政府高度重视崔岩局长的去信,慕德贵副省长专门对信件作出批示,要求各市州加快处置闲置土地。 

        ■“联合作战”合力整改  

  为了清晰了解问题,全面把握整改进展,武汉督察局与三省国土资源厅密切沟通联系。建立各省闲置土地问题清单及整改台账,实行挂账销号管理;建立周报制度,省国土资源厅每周报送闲置土地处置进展情况,动态更新问题整改台账;武汉督察局督察专员和各督察室负责人分别与三省国土厅分管厅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人建立固定联系,随时掌握地方整改进展,交流处置推进情况。在实地督导过程中,与三省国土资源厅相互借力,组成联合督导组,通过座谈会、宣讲会、情况反馈、业务讲座、现场核查等形式,到各市县开展闲置土地处置联合督办,共同督促地方政府加快推进工作。 

   ■深入一线   精准督察  

  闲置土地处置整改的关键在市、县,要想真正推动这项工作就必须贴近基层、深入一线,掌握第一手资料,做到有的放矢、精准督察。武汉督察局密集派出督察组分赴三省开展闲置土地处置专项督导工作,分别于7月、10月、12月先后3次组织督察组到闲置土地总量在省内排名靠前、整改任务较重的地区开展实地督导核查,并在日常督察、例行督察整改、不动产登记专项等督察工作中同步开展闲置土地处置督导。通过召开座谈会、宣讲会、情况反馈、业务讲座等形式,宣讲中央决策部署和整改要求,提高地方政府对闲置土地处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通过数据审核、资料审查和现场勘查,逐宗进行分析,对闲置面积大以及闲置土地典型案例重点核查,以点带面推进整改。全年共实地核查督导三省28个地市及所辖的大量县(市、区),其中,有的地市进行了2次以上督导,实地核查闲置土地252宗,面积1720.25公顷。 

  ■正面引导 反面警示  

  在闲置土地处置过程中,不少地区形成了值得借鉴的经验做法。如 湖北省 荆州市恒宇公司2012年取得33.33公顷土地,后因资金链问题停工闲置。经过这次督导,荆州开发区重新组织招商,与汉能公司签订合作协议,采取“先租后让”的模式,由荆州开发区先期建设厂房,汉能公司先租用厂房生产,5年后再购买厂房。现已投资6亿元建成厂房,即将投产。 湖南省 永州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4套班子全部参与闲置土地的清理和整改工作,成效显著,湖南省国土资源厅以第11期《湖南省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动态》专题向全省推广介绍永州市的经验。 贵州省 毕节市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的花海文化城项目,由于城镇发展和基础设施配套等原因,一直未动工建设。2015年,为盘活该宗地块,当地政府将规划调整为三类居住用地,并做好相关项目选址的引导入驻工作,用于棚户区改造和生态移民扶贫安置项目,已动工建设。 

  武汉督察局将这些经验做法的宣传推广贯穿于整个督察过程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但是,对于处置不力的地区,武汉督察局又勇于担当,敢于碰硬。如湖北省一宗34.25公顷的土地,因未按期完成拆迁补偿及三通工程交付净地,导致土地闲置7年多。武汉督察局上报国家土地总督察后该闲置土地被纳入国务院大督查范围,促使湖北省人民政府对当地政府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并按要求处置整改到位。武汉督察局在整个督察过程中将该案例作为反面典型,形成督察威慑力,督促各地以此为戒。该案例的典型带动效应极大促进了其它地区闲置土地的顺利处置。 

   ■严格把关 挤出水分  

  在督察初始阶段,由于政策把握不准或存在侥幸心理,一些地方认定已处置完毕的闲置土地中存在少数未达到整改要求的情况。武汉督察局严把政策标准关和数据审核关,督促其严肃纠正并核减有关数据,确保整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规性,为下一步国土资源部按面积收回或扣减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打好扎实数据基础。 

  武汉督察局局长崔岩和各分管局领导亲自带队,先后赴多地开展闲置土地处置整改实地核查。核查组每到一地,即马不停蹄的开展内业审核,对照掌握的闲置土地问题清单,对当地每一宗闲置土地处置档案卷宗进行核查,发现不符合整改到位认定标准或弄虚作假的,严肃指出和纠正,并作为重点案件持续跟踪。对已动工和收回后重新利用的闲置土地,赶赴地块现场察看项目进展,掌握最真实的情况,并严格按照规定的开工标准进行认定,尤其对督察和审计发现的典型案例全部进行现场核查,一个也不能漏掉。核查组在核查中发现项目数据不实、整改未达标准后严肃指出,要求达不到开工标准的采取有效措施限期达到开工要求,实在达不到开工标准的采取收回方案进行整改。在2015年12月底的处置攻坚阶段,为推动闲置土地重点难点项目处置,武汉督察局局长崔岩又会同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孙亚再赴武汉市新洲区,现场督促整改到位。 

   ■加强指导 化解困难  

  武汉督察局在严格执行整改标准、强力督导的同时,对地方整改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加强业务指导,推广其他地方优秀整改经验,及时促进问题有效解决。同时,充分发挥“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桥梁纽带作用。针对司法查封土地处置认定、政府安排临时使用处置认定等因法律政策层面因素影响整改推进的情况,组织相关处室人员进行充分研究和讨论,向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报告并被转到国土资源部法规司和利用司,获得权威的指导意见,妥善处置了此类问题。如武汉督察局在实地核查中发现湖北省襄阳市以仲裁方式推进闲置土地整改的做法取得较好效果,积极向湖北省其他地区进行推广,指导各地化解闲置土地处置矛盾,推动闲置土地依法处置。 

   ■不辱使命 战果累累  

  武汉督察局在2014年节约集约用地专项督察中,分别发现湖北省、湖南省、贵州省2009~2013年闲置土地1946.82公顷、3154.54公顷、884.75公顷。通过这次核查督导,截至2015年12月31日,湖北省处置完毕253宗、面积1919.48公顷,处置完毕率为98.6%,其中,已动工125宗、面积990.20公顷,占处置面积的51.59%;湖南省处置完毕623宗、面积2157.35公顷,处置完毕率为68.4%,其中,已动工309宗、面积1542.85公顷,占处置面积的71.5%;贵州省处置完毕 218宗、面积868.88公顷,处置完毕率为98.2%,其中,已动工152宗、面积593.52公顷,占处置面积的68.3%。湖北、湖南、贵州三省每省20个闲置土地典型案例分别处置完毕19个、处置面积327.93公顷,占应处置面积的95.9%;14个、处置面积105.40公顷,占应处置面积的55.7%;17个、处置面积135.13公顷,占应处置面积的89.5%。 

   ■结束语  

  “没有你们的强力持续督察,没有你们的撑腰,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就不可能取得这么好的效果”,湖北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同志感慨道。这代表了地方政府及地方国土部门的普遍心声。闲置土地问题作为地方存在多年的沉珂痼疾,整改的难度可想而知,三省闲置土地处置工作能取得这样的成效,确实来之不易。这得益于在国务院的战略部署及国家土地总督察的统一安排下,武汉督察局这只“尖兵”队伍贯穿整个年度的核查督导,也有赖于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全力整改。 

  2016年,武汉督察局将继续把闲置土地处置作为重要督察内容,对尚未处置完毕及新发现的闲置土地持续跟踪督导,进一步巩固督察成果。同时,督促地方政府落实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大力盘活存量土地,从源头上促进土地资源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