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审批
30.05.2014 04:42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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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项目名称 | *土地征收审批 |
项目设定机关 | 国家 |
实施机关名称 | 湖北省人民政府 |
承办机关名称 |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 |
协办机关名称 | 市、州、县国土资源局 |
法律法规依据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五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审批: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批国务院备案。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其中 ,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审批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
审批范围和条件 | 1、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 |
申请材料 | 报国务院批准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材料目录: 1、县(市、区)人民政府建设项目用地请示文件 2、市(州)国土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审查意见 3、建设用地呈报"一书四方案" 4、土地分类面积汇总表 5、建设项目用地申请表 6、建设用地预审批复文件 7、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 8、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审核文件 9、县(市、区)政府的承诺、说明 10、国土资源部门关于是否同意压覆矿产资源的说明 11、国土资源部门关于是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有关材料和备案表 12、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13、勘测定界界址点坐标成果表 14、补充耕地项目编号 15、补划基本农田地块边界拐点坐标表 报省政府批准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报批材料目录: 1、县(市、区)人民政府建设项目用地请示文件 2、市(州)国土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审查意见 3、建设用地呈报"一书四方案" 4、建设项目用地申请表 5、建设用地预审批复文件 6、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 7、土地分类面积汇总表 8、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审核文件 9、县(市、区)政府的承诺、说明 10、国土资源部门关于是否同意压覆矿产资源的说明 11、国土资源部门关于是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有关材料和备案表 12、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13、勘测定界界址点坐标成果表 14、补充耕地项目编号 15、补划基本农田地块边界拐点坐标表 16、土地利用计划通知书 报省政府批准的城市分批次用地报批材料目录: 1、市(州)或县(市、区)人民政府×年×批次建设用地请示文件 2、市(州)国土资源局×年×批次建设用地审查意见 3、建设用地呈报"一书三方案" 4、市、县政府的承诺、说明 5、依法以划拨、协议出让方式供地的建设用地项目,应提供建设用地预审批准文件 6、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图 7、勘测定界界址点坐标成果表 8、补充耕地项目编号 9、土地利用计划通知书 |
办理流程 | 1、申请人远程报送资料 2、政务大厅网上受理 3、相关处室审查 4、主办处室汇总 5、厅会签(会审) 6、省政府(国土资源部审批) 7、计算费用 8、申请人缴费 9、拟批文、发批文 |
特别程序及期限 | 1、需要举行听证或者利害关系人提出听证要求的,主办处室应当依法组织听证,并根据听证笔录提出处理意见,经分管厅领导审定后送政务大厅; 2、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许可时间内。 |
法定办理期限 | 《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3号令):3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理期限 | 14个工作日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1、征地管理费: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土地管理系统部分收费项目与标准的通知》(价费字〔1992〕597号); 2、耕地开垦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31条第二款、《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七条; 3、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30条。 耕地开垦费收费标准: 1、新标准未出台前:占用基本农田的,按土地补偿费的1.5倍以上2 倍以下缴纳;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按土地补偿费的1倍以上1.5 倍以下缴纳。 2、新标准出台后按新标准执行。 |
申请表格名称及获取方式 | 表格名称:建设用地申请表、一书三方案 获取方式:县、市、区国土资源局也可在省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的办事服务一栏:文件及范例下载中下载。 |
可否在互联网上实现远程申请 | 否 |
咨询电话 | 027-86656095 |
投诉电话 | 027-12336 |
受理地点 |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27号省国土资源厅政务大厅 |
常见问题 | |
实施机关 | 责任部门: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地勘处 工作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27号 工作时间: 法定工作日时间 联系方式: 027-872701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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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5.2014 0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