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审批

30.05.2014  0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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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项目名称*土地征收审批
项目设定机关国家
实施机关名称湖北省人民政府
承办机关名称湖北省国土资源厅
协办机关名称市、州、县国土资源局
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五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审批: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批国务院备案。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其中 ,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审批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审批范围和条件

1、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
2、土地补偿标准合法;
3、地类面积准确,权属无争议;
4、存在违法用地的已依法查处;
5、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集约、节约用地及供地政策;
6、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7、文字及图件资料符合报批要求。

申请材料报国务院批准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材料目录:
1、县(市、区)人民政府建设项目用地请示文件
2、市(州)国土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审查意见
3、建设用地呈报"一书四方案"
4、土地分类面积汇总表
5、建设项目用地申请表
6、建设用地预审批复文件
7、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
8、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审核文件
9、县(市、区)政府的承诺、说明
10、国土资源部门关于是否同意压覆矿产资源的说明
11、国土资源部门关于是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有关材料和备案表
12、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13、勘测定界界址点坐标成果表
14、补充耕地项目编号
15、补划基本农田地块边界拐点坐标表
报省政府批准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报批材料目录:
1、县(市、区)人民政府建设项目用地请示文件
2、市(州)国土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审查意见
3、建设用地呈报"一书四方案"
4、建设项目用地申请表
5、建设用地预审批复文件
6、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
7、土地分类面积汇总表
8、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审核文件
9、县(市、区)政府的承诺、说明
10、国土资源部门关于是否同意压覆矿产资源的说明
11、国土资源部门关于是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有关材料和备案表
12、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13、勘测定界界址点坐标成果表
14、补充耕地项目编号
15、补划基本农田地块边界拐点坐标表
16、土地利用计划通知书
报省政府批准的城市分批次用地报批材料目录:
1、市(州)或县(市、区)人民政府×年×批次建设用地请示文件
2、市(州)国土资源局×年×批次建设用地审查意见
3、建设用地呈报"一书三方案"
4、市、县政府的承诺、说明
5、依法以划拨、协议出让方式供地的建设用地项目,应提供建设用地预审批准文件
6、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图
7、勘测定界界址点坐标成果表
8、补充耕地项目编号
9、土地利用计划通知书
办理流程1、申请人远程报送资料
2、政务大厅网上受理
3、相关处室审查
4、主办处室汇总
5、厅会签(会审)
6、省政府(国土资源部审批)
7、计算费用
8、申请人缴费
9、拟批文、发批文
特别程序及期限1、需要举行听证或者利害关系人提出听证要求的,主办处室应当依法组织听证,并根据听证笔录提出处理意见,经分管厅领导审定后送政务大厅;
2、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许可时间内。
法定办理期限

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3号令):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期限14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1、征地管理费: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土地管理系统部分收费项目与标准的通知》(价费字〔1992〕597号);
2、耕地开垦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31条第二款、《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七条;
3、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30条。
耕地开垦费收费标准:
1、新标准未出台前:占用基本农田的,按土地补偿费的1.5倍以上2 倍以下缴纳;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按土地补偿费的1倍以上1.5 倍以下缴纳。
2、新标准出台后按新标准执行。
申请表格名称及获取方式表格名称:建设用地申请表、一书三方案
获取方式:县、市、区国土资源局也可在省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的办事服务一栏:文件及范例下载中下载。
可否在互联网上实现远程申请
咨询电话027-86656095
投诉电话027-12336
受理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27号省国土资源厅政务大厅
常见问题

1、地登记出现错登、漏登怎么办?

2、什么是地籍调查和地籍测量?

3、征用土地的审批权限是什么?

4、什么是土地复垦费?

5、宅基地怎样审批?

实施机关

责任部门: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地勘处 工作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27号 工作时间: 法定工作日时间 联系方式: 027-87270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