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市局出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集体会审制度》

23.03.2015  12:28

  为切实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保障国土资源业务依法有序运行,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管理,近日,麻城市局制定出台了《麻城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集体会审制度》。

  《制度》明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会审由局领导主持,利用科负责具体组织协调,成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集体会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局班子成员及各科室、相关所、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会审范围包括: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价款的确定;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容积率,土地出让合同重要指标或事项变更审批等涉及土地资产管理的重大事项;难以适用现行政策法规规定,或情况较为复杂的疑难事项。

  会审先由利用科填写《业务会审呈报表》,提出明确承办意见,再由会审小组办公室报请会审主持人组织召开会审会;最后利用科根据会审结果办理相关业务。集体会审原则上每月2次,具体会审时间为每月的9号和24号(如遇节假日顺延),特殊情况或重大事项急需召开会审会议的,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