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湖北国税收入居全国第八 累计达8428亿元

03.02.2016  11:45

  昨日,记者从湖北省国税局获悉,“十二五”时期,国税收入总量实现倍增,累计完成8428.1亿元,是“十一五”时期的两倍多;国税收入总规模由2010年的全国第9位提升为2015年的第8位,在中部六省连续4年蝉联第一位。此外,今年湖北还将试点国税、地税“一窗式”办税服务模式。

   5年累计减免税1200亿

  “特别是2015年,面对经济下行、税源趋紧等复杂严峻形势,我们坚定不移地贯彻组织收入原则,不动声色地堵漏增收,确保了实实在在的税收增长。”湖北省国税局局长张国钧在2016年全省国税工作会议上介绍道。

  张国钧说:“五年以来,主动融入长江经济带建设、‘一带一路’和自贸区建设等国家发展战略以及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的区域发展战略,先后出台了支持东湖创新示范区加快发展18条、服务“五个湖北”建设50条意见和9条借鉴上海自贸区先行先试措施。”

  “十二五”期间累计办理各项减免税1200亿元,其中减免增值税454亿元、企业所得税753亿元,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汇聚了新动能;“营改增”试点顺利实施,累计减税88.32亿元;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累计减免税49.43亿元;累计减免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105.6亿元,落实研发费加计扣除额335.28亿元;累计办理出口退(免)税586亿元,较“十一五”时期增长128%。

  创新建立税收风险管理平台

  五年来,湖北省全面启用新版网上办税服务厅,实现了涉税申请、文书流转、办结出件网络化和信息查询、政策推送、征纳互动全覆盖,157个服务规范“一网通办”。湖北省使用网上办税功能的纳税人达37.27万户,占单位纳税人总数的83.3%,99.1%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通了网上办税服务。

  此外,湖北省创新建立了税收风险管理平台。五年累计发布风险疑点纳税人10.46万户(次),评增国税收入187.34亿元,审减企业所得税亏损额106.91亿元,风险管理税收贡献率达3.34%,风险识别命中率从2013年的48.95%上升至2015年的74.26%。此项目被评为2014年全国税务系统绩效管理创新项目一等奖。

   推行涉税事项省内通办

  张国钧指出,未来五年的国税工作中,将推行涉税事项省内通办。充分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积极推行“线上”省内通办,实现网上受理申请、网上申报缴税、网上发票办理、网上涉税查询和网上纳税咨询,为纳税人提供“足不出户”到“如影随行”的办税体验。

  “4月1日起,这项改革试点工作要在全省推进实施。”张国钧介绍,推行“线下”省内通办,实现税务登记、税务认定等办税事项在省内跨地域办理,并逐步推进“线下”业务转到“线上”办理,让纳税人享受到更方便、更快捷、更高效的办税服务。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湖北国税、地税还将实现“一窗式”办税服务模式。

  具体来说,湖北将在武汉、宜昌、襄阳、荆州4个市,分别选取一个中心城区的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和地税局办税服务厅同时开展国税、地税共建办税服务厅试点;在黄石市铁山区和郧西、云梦、孝昌等四个县(区),分别开展国税、地税共建办税服务厅试点,原则上一个试点的县(区)只建一个办税服务厅;在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荆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五峰、宜城、南漳、广水市、来凤县等8个县(市、区)开展国税、地税共驻政务服务中心试点。

  在国税、地税互设的窗口、共建的办税服务厅、共驻的政务服务中心逐步实现“一窗、两人、两机、两屏”或“一窗、一人、两机、两屏”服务;6月底前,在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和云梦县实现“一窗、一人、一机、一屏”服务。

  “十二五”期间湖北减免规模

  累计办理各项减免税

  1200亿元

  “营改增

  88.32亿元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

  49.43亿元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

  105.6亿元

  累计办理出口退(免)税

  586亿元

  (单位:人民币)

  本报记者 陈妮希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