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报】湖北省国税局多措并举 规范政府采购工作
2016年,湖北省国税局以“采购规范年”为契机,主动提升站位,把政府采购工作融入税收改革发展的大局之中,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规范采购行为,优化服务水平,用高质高效的采购结果保障了营改增、金税三期等重大改革任务的顺利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孙瑞标在11月7日专门批示“湖北国税政府采购应采尽采、又好又快、合法合规的理念、做法均好”。湖北省黄石、黄冈等市政府领导也对国税机关的政府采购工作作出了表扬。
调查研究,助实施找准方向。 为确保采购规范的推广落实,2016年初,省局组织武汉、襄阳等8个地市局分管领导开展专题座谈,并深入张湾、茅箭和赤壁等县(市、区)局走访办税服务厅和一线采购人员,了解省以下国税机关政府采购工作的现状和存在问题,搜集整理了落实采购规范的意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明确了“应采尽采严程序、物美价廉讲效益、保障水平提上来和监督管理沉下去”的工作要求,树立了“全面覆盖、省市集中、规范统一和优质高效”的实施目标,制定了5项工作举措,为全面规范政府采购工作指明了方向。
宣教发动,使规范内化于心。 通过全省税收工作会、全省国税局系统正处级后备干部培训班和印发政府采购宣传画册等多重途径,广泛开展政府采购宣传,增强依法采购意识,将规范采购内化为领导干部思维惯性和行为模式。今年2月和5月,省局组织政府采购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机关各处室人员和全省国税局系统采购工作人员,通过集中与视频两种形式,分3个不同层次开展了采购规范培训工作,培训人员360余人,提高了全省国税局系统采购工作人员规范采购的水平和能力。
制度作基,促程序依法合规。 在规范落实过程中,围绕采购工作的前后延伸,把政府采购风险与税务系统内控机制建设有机结合,重新修订了《湖北省国税系统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和《部门工作规程》,强化部门、岗位间的职责监督和制约,建立了对采购需求、采购方式、评审细则、商务条款集体审议、相互制约和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明确了省局机关合同签订、验收和付款等部门主体责任。结合巡视审计提出的问题,结合全省实际,配合采购规范的落实,统一了全系统采购工作内部管理运转流程和表证单书。针对需求中容易出现的倾向性、歧视性采购风险,收集整理近年来政府采购投诉质疑案例,通过“以案说采”的形式,加强风险预防,建立了采购部门、领导小组会议、代理机构和法律顾问等4重关卡的采购文件审核机制,确保采购过程更加公平公正、合法合规。
服务聚力,保结果优质高效。 围绕营改增、金税三期等重大税收改革,湖北省国税局积极谋划、统筹协调、主动作为。协调预算、采购和资产等多个岗位,采取经费倒逼、主动服务和时点提醒等多种措施,缩减了从立项到完成采购的工期。在营改增上线前,深入分析硬件需求,提前统筹调度资源,加强与总局的沟通协调,通过批量采购与紧急采购两种途径,采购台式计算机4000余台,用最短的时间补足营改增新增办税服务窗口的设备缺口。在“金三”推广上线过程中,加强与技术、使用部门的协作,开展了十余轮的需求研讨,充分研究“金三”特色软件改造、硬件设备以及后期运维服务等16个项目1480余万元的采购需求,确保采购结果物美价廉,真正发挥了服务保障作用。
督导托底,推管理提档升级。 按照严管暨厚爱的管理理念,加强与巡视、审计等部门的配合,实现全省国税局系统政府采购工作日常化、动态化和数字化管理。5月,结合“四个专项治理”,开展了政府采购工作巡查。8月,对6个市、州局开展了为期一周的政府采购专项检查。9月,在全省国税局系统开展了2013~2016年度政府采购问题自查自纠。通过严格督导,全省各级国税机关纠正了采购档案资料、履约验收等方面的问题,并对应采未采、无预算采购等16类问题建立了整改台账,目前各单位已全部对账销号,整改完毕,并以此为戒,进一步规范了政府采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