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大加强国有资产监督和预算审查监督
着眼于加强人大审查监督职能,一场改革部署,正在逐层落地。
10月24日,北京,国务院首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口径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财政部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了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这是国有资产“家底”首次在全国人民面前亮相,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
10月31日,武汉,省人大常委会召开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和预算审查监督职能的实施意见动员部署会,要求全省各级人大和政府加速推进,尽快落实。“盘活国有资产,用好财政资金”“当好国有资产的守护者,财政预算的执行者”……
会议透露,我省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和预算审查监督将有新局面。本月,在即将召开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省政府将首次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并口头报告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国有资产,报总账还要列专项
国有资产底数不清、部门预算决算审查监督所需信息不够充分,这些问题亟待解决。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从会上获悉,去年12月和今年3月,中央先后发布两个重要文件,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和预算审查监督工作。
10月9日,省委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的实施意见中提出,要全面建立县级以上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制度,明确了要采取“综合报告+专项报告”相结合的报告方式。
据了解,综合报告,用于全面反映各类国有资产基本情况;专项报告分别反映企业国有资产(含文资企业,不含金融企业,下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等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在专项报告中,对于不同类型的国有资产,要突出不同的报告重点。其中,企业国有资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重点报告总体资产负债及国有资本投向、布局和风险控制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重点报告资产负债总量及资产配置使用等情况;国有自然资源重点报告自然资源总量及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等情况。
长远地看,我省的国有资产报告制度将以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监督有力、保值增值为目标,先易后难、分类施策、逐步扩大报告范围、充实报告内容,实现全口径、全覆盖。“原来只是报总账,今后还要列专项。”会议提出,全省各级政府部门要积极适应改革新要求,向人大常委会全面准确地报告“明白账”,国有资产“晒家底”要不留死角。
预算审查,向支出和政策拓展
重收入轻支出,重分配轻执行,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随着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深入推进,以往政府预算编报工作中存在的部分问题将被重点关注。
省委制定的实施意见指出,要深入开展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工作,要使支出预算和政策更好体现和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实行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督。
审查内容包括5个方面:支出预算的总量与结构;重点支出与重大投资项目;部门预算;财政转移支付;政府债务。
同时,要加强预算收入编制审查,强化预算收入执行情况监督,不收“过头税”,防止财政收入虚增、空转。“政府的钱怎么花,要让人民说了算”“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记者了解到,相关工作已在快速推进。目前,省人大常委会就贯彻落实两项工作,分别起草了实施方案,正在征求各有关方面意见。
按照省委制定的时间表,2018年建立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争取建立报告制度;2019年扩大到有条件的县(市、区);2020年实现全省所有县(市、区)全覆盖。
当前,全省各级人大正在抓紧制定2019年预算审查工作方案,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各项要求。省市县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也正在积极推进,为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和预算审查监督提供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