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布8种违禁面膜

14.08.2015  11:46

  7月3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近期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面膜类化妆品监督抽检结果,显示发现8批次产品存在非法添加禁用物质、违规使用限用物质等问题。

  不合格产品涉及的生产企业和不合格项目为,标称朗曜日化(上海)有限公司生产的金蔻4合1密集润白修复面膜和3D紧致V脸弹力面膜两种产品,标称上海臻美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i尚i膜瓷娃娃0毛孔面膜;标称广州澳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仟佰草茶树清痘控油隐形面膜,标称广州天姿丽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透明质酸密集补水隐形蚕丝面膜和水感透亮柔嫩细肤蚕丝面膜两种产品;标称广州市白云区美莲葆化妆品厂生产的左旋C焕采驻颜蚕丝面膜,标称(中德合资)肇庆市清秀日化有限公司生产的美白凝肌蚕丝面膜。

  记者从食药监总局网站获悉,上述产品均检出含有禁用物质氯倍他索丙酸酯。

  值得注意的是,氯倍他索丙酸酯早已在2007年版的《化妆品卫生规范》中被规定其为化妆品禁用物质。

  氯倍他索丙酸酯确实会对皮肤带来严重的危害。据了解,其属于糖皮质激素类物质,长期使用含有糖皮质激素的化妆品可能导致面部皮肤黑斑、萎缩变薄等问题,还可能出现激素依赖性皮炎。

  对此,食药监总局表示,上述不合格产品的生产企业所在地上海市、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正在进行核查。并且,要求上海市、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核实后责令企业停产整顿,对已上市销售产品立即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

  同时,上海市和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对上述企业立案调查,彻底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流向,并将相关信息通报产品流向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对企业违法违规问题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各地经营上述产品的商业企业,食药监总局表示应立即停止销售,就地下架封存,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当地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各地下架封存情况,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于8月20日前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化妆品还安全吗?

  化妆品在不安全的情况下会出现以下反应:

  1、皮肤产生过敏反应;

  2、引起皮肤细菌感染,造成皮肤溃烂。

  3、引起皮炎,长痘痘并发脓。

  4、有毒物质被吸收入体内引起慢性中毒,造成皮肤暗淡,甚至危及生命。

  5、劣质化妆品在阳光的照射下产生“光毒性”反应,引起皮肤的不适。

  难道化妆品就不安全了吗?并不是的。产品安全现在国家抓的还是挺严的,就好比这次的8批示面膜产品。

  那作为个人如何使用化妆品呢?

  1、不要使用变质和劣质的化妆品;

  2、过敏反应禁止使用;

  3、使用季节性的化妆品;

  4、针对自身选用专用化妆品;

  5、睡觉前要卸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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