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举办民法总则专题学习大讲堂

07.12.2017  00:36

  12月5日,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法治国土建设。国土资源部面向全系统举办民法总则专题学习大讲堂。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适时应邀作民法总则专题辅导报告。国土资源部部长、国家土地总督察姜大明主持。这是国土资源法治宣教月的系列重要活动之一,也是国土资源部党组宪法法律学习活动的重要内容。

  李适时在报告中全面介绍了编纂民法典的立法背景和重大意义,深刻阐述了民法总则的主要内容,特别是结合民法总则实施中需要把握的重要问题谈了深刻的意见。他指出,绿色原则确立为我国民事活动基本原则是一项重要创新,无论什么民事主体,从事什么民事活动,都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这在国土资源工作中要深入把握;特别法人规定赋予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资格,涉及数以亿计人的切身利益,对统筹推进相关改革有重要作用;在“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的表述中特意增加“平等”二字,对增强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感、维护公平正义、激发人民群众创造财富的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这一条本属传统公法范畴,从保护民事权利的角度作出规定,体现了立法中讲政治和讲法理的有机统一。

  姜大明在主持大讲堂学习时指出,李适时同志作的专题报告法理交融、论述精辟,对我们更好地把握民法总则的基本原则和重要内容,特别是依法做好国土资源工作很有帮助和启发。国土资源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认真领会辅导报告,认真学习和掌握民法总则,在工作中贯彻执行好民法总则。

  姜大明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的一场深刻革命,全面推进法治国土建设也是国土资源管理领域的深刻变革。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地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观念,带头捍卫宪法法律尊严。主要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国土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深化改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宪法法律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加强干部日常学法和法律知识培训,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法律体系,对履行部门职责和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要做到全面掌握,争取烂熟于胸,自觉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在法治之上决策办事。

  姜大明强调,国土资源系统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刻把握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对法治国土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把握行政法、民法等法律法规规范公权、保障私权的立法精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要推动国土资源领域依宪依法立法、科学立法,在总结改革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修法;健全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制度,推动国土资源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国土资源行政救济监督,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水平,让人民群众在办好每一件涉及国土资源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大讲堂采用视频会议方式举行,在京部领导、部机关全体干部、部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学习;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有条件的市、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共8万多人在各分会场参加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