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推荐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和开展技术需求调查的通知
鄂土资函〔2015〕871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国土资源局,各有关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加快成熟适用技术的示范推广,推动科技创新,促进矿产资源高效利用,提高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水平,按照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部署和找矿突破战略行动要求,国土资源部继续开展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第四批)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文件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加强我省节约与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项目库、专家库建设,启动技术需求库建设
贯彻落实《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促进矿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鄂土资发〔2014〕17号),全面加强我省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政用产学研”平台建设。对照国土资厅函〔2015〕772号文件要求开展技术需求调查,率先建成省级先进适用技术项目库、节约与综合利用专家库和技术需求库,发挥我省科教优势,率先实现“政用产学研”精准对接合作。
二、先进适用技术推荐要求
(一)推荐指标。
各单位本次推荐指标不限,省国土资源厅组织专家审查后择优向国土资源部上报4项(含信息化技术必报项目1项),其余项目择优纳入省先进适用技术项目库管理。
(二)推荐范围和条件。
所推荐的先进适用技术,要兼具先进性和适用性,围绕采、选、综合回收、废弃物二次资源化利用等,符合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矿业转型发展鼓励支持方向,经生产实践检验,效益明显,具有较强推广运用价值的技术。优先推荐矿业领域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新型应用技术。已经入选国土资源部第一、第二和第三批先进适用技术推广目录的不在推荐范围。
三、技术需求调查要求
(一)调查范围。
全省生产规模中型及以上的矿山(井)和查明资源储量规模为中型及以上的未利用矿区,以及冶金、化工、钢铁、石化、废弃物回收利用行业企业等。
(二)调查内容。
采矿、选矿,以及尾矿、废石等资源利用方面需解决的问题和其他技术需求。生产矿山和未利用矿区按照国土资厅函〔2015〕772号文件要求和附件分别填写。有条件的企业可同时提交节约与综合利用潜力评价(分析)报告。
四、专家库专家申报要求
申报进入省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家库的专家,必须是从事地质、采矿、选矿、矿业经济、矿业法政方面专门人才,一般要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相关执业证书;具有从事项目评价、审查工作相关的实践工作经验;公道正派,无学术不端、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身体健康,具备从事项目审查评价(考察现场)的身体条件。
五、申报时限与材料要求
(一)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行政区划内的技术推荐、需求调查组织联络工作。专家库成员由个人自行申请。
(二)节约与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技术需求调查均严格依照国土资厅函〔2015〕772号附件格式填写相关表格,在7月20日前正式报省国土资源厅,技术需求调查结果在8月30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送省国土资源厅。文件电子版,以及相关图片、视频等同时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申报入选湖北省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家库的个人,须认真填写《湖北省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家信息表》(见附件2),并将相关证书、证明材料扫描件和电子版个人免冠登记照,于7月30日前发送到指定邮箱,邮件标题按照“姓名+专家库申请”命名。省国土资源厅收到信息表及证明材料后对专家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颁发聘书。
联系人:王磊 (027)86656115。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
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27号省国土资源厅
附件:1.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先进适用技术和开展技术需求调查的通知(国土资厅 函〔2015〕772号)
2.湖北省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家信息表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
2015年7月10日
附件1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和开展技术需求调查的通知
附件2
湖北省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家信息表
所在单位(公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
| 性 别 |
| 贴照片处 (2寸彩色登记照) | |||
民 族 |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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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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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学历 |
| 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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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
| 技术职称 |
| 现从事(研究)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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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部门 |
| 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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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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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何学术团体任何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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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 党 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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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手机: 座机: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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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平台 | 微信号: QQ号: 微博号: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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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类别 (可多选) | □财务专家 □技术专家 □法规专家 | 家庭电话 (选填) |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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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研究方向或熟悉领域 | 技术领域 | 可参加评审领域,二级或三级学科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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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财务领域 | 可参加评审的领域二级或三级学科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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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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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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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过的科技计划项目,主要著作、代表性论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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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推荐意见(退休专家不填) | (所在单位行政章) 年 月 日 | ||||||
填表说明 | 1.信息填写要准确、具体,不得漏填、错填; 2.“承担过的科技计划项目”应是专家作为项目主要负责人承担的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项目数不得超过5项,如专家承担的项目较多,则根据项目重要程度、取得的成果、项目立项时间、立项部门等因素,挑选填写5项。 3、“专业简历”包括大学以来的教育和工作经历,获得的重要奖项和成果、出版的学术专著等。专业简历不得超过300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