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鄂土资函[2015]269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国土资源局,沙洋监狱管理局国土资源局,省地质局,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省土地学会、省地质学会:
为做好我省2015年度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的推荐工作,按照国《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5〕5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推荐项目应是在2012年12月31日(国土资源管理类项目在2013年12月31日)以前已完成综合技术评价(指鉴定、评审或验收)的成果。按国土资源管理类推荐的项目,如不符合相关奖励范围与评审标准,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2.推荐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项报奖项目。对不符合此项要求的推荐项目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3.申报2014年度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未获奖,或经批准退出2014年度评审的项目,以及已获得国家或省级科学技术奖的项目不予受理。
4.所有报奖项目应在2014年12月31日前已完成科技成果登记。
二、推荐指标及方式
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实行限额推荐,国土资源部分配给我省推荐指标9项。另全省可在指标外推荐1套科普作品和1项由青年科技人员(1974年12月31日后出生)作为第一完成人的成果。
省国土资源厅对申报材料首先进行形式审查,初审合格后厅门户网站不少于公示10个工作日,然后经省国土资源厅科技委员会按分配指标名额遴选,遴选完成后统一推荐报送国土资源部。
三、推荐材料
申报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应按照《办法》要求组织推荐,推荐材料是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评审的基本依据,必须严格按要求填写。
1.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和附件材料,可在4月1日后通过国土资源部网站“在线申报”或“科技与国际合作”栏,按照填报流程说明和要求在线填写和推荐。涉密项目由推荐单位联系省国土资源厅科技外事处申报。
2.申报及推荐单位完成网上推荐后,从申报系统中导出打印推荐书和附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一式叁份(其中一份应注明原件归档)。同时,提交与报奖项目有关的研究报告、图件和专著材料一份(套),提交的书面申报材料与网上申报材料应完全一致,所有推荐材料概不退回。
四、推荐时间及材料接收
所有材料由申报单位统一报送至省国土资源厅科技外事处,我省推荐截止日期为2015年5月4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一)业务咨询。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科技外事处;
联系人及电话:丁晓东, 027-86656060。
国土资源部科技与国际合作司;
联系人及电话:徐浩 谢秀珍 010-66558427、66558410。
(二)填报系统咨询。
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科技成果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王芳、杨玲,010-66558728、66558717。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
201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