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年内十提化解企业融资难 2015多项改革望破冰
从2014年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方向来看,信贷投放重点涵盖“三农”、小微企业、棚户区改造、铁路尤其是中西部铁路建设以及相关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尽管货币政策趋于宽松,但从增量上来看,定向支持十分明显,其中‘三农’和‘小微’是难点也是重点,被反复强调。”央行研究局一位研究员说。
5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针对“三农”、“小微”的信贷投放明确提出,“保持货币信贷和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加大‘定向降准’措施力度,对发放‘三农’、小微企业等符合结构调整需要、能够满足市场需求的实体经济贷款达到一定比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适当降低准备金率。扩大支持小微企业的再贷款和专项金融债规模。”7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又明确,“保持信贷总量合理增长,着力调整结构,优化信贷投向。加大支农、支小再贷款和再贴现力度,提高金融服务小微企业、‘三农’和支持服务业、节能环保等重点领域及重大民生工程的能力。”
“在经济下行期,银行普遍存在资产质量下行压力,放贷更加谨慎。‘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之所以难是因为其信用体系不完善,抵押担保能力弱。还有部分地区的金融机构受考核指标、资本充足率等的限制,贷款匹配难以兼顾小微和‘三农’企业。”东部地区某股份制银行高管对《经济参考报》记者坦言,“因此,决策层从大方向上不断强调定向,并且也提出了一些具体建议,包括考核指标、财税支持等,不过,这些都还待落实。”
比如,5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要改进金融服务,提高贷款审批效率,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和抵质押担保体系建设,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要强化风险监测监管,健全金融市场违约、破产处置机制,强化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金融风险。”7月23日会议提出,“大力发展支持小微企业等获得信贷服务的保险产品,开展‘保险+信贷’合作。积极发展政府支持的担保机构,扩大小微企业担保业务规模。”支持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发展,推广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发挥保单对贷款的增信作用。11月19日会议再明确“增加存贷比指标弹性,改进合意贷款管理,完善小微企业不良贷款核销税前列支等政策,增强金融机构扩大小微、‘三农’等贷款的能力。” 12月18日会议进一步表示,“要有针对性地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大力发展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完善银担合作机制,扩大小微企业和‘三农’担保业务规模,有效降低融资成本。”
在财税政策方面,4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要发展农村普惠金融,完善扶贫贴息贷款政策;加大政策支持,完善涉农贷款财政奖励、农户小额贷款税收优惠和农村信贷损失补偿等政策,切实防范金融风险。”不仅是针对“三农”、“小微”企业,还包括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有明确的财税支持方向。5月21日会议提出,“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处于成长期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会议决定,成倍扩大中央财政新兴产业创投引导资金规模,加快设立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完善市场化运行长效机制,实现引导资金有效回收和滚动使用,破解创新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9月17日会议具体明确,“加大税收支持。在现行对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暂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的基础上,从今年10月1日至2015年底,将月销售额2至3万元的也纳入暂免征税范围。对小微企业从事国家鼓励类项目,进口自用且国内不能生产的先进设备,免征关税。”
还有业内专家认为,国务院常务会议也多次提到民资进入金融领域,包括加快推动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还包括发挥资本市场的作用,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中小微企业依托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开展融资,扩大中小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及规模,这都是在激活对实体经济融资的渠道、完善市场环境。
“未来,在降低融资成本方面将延续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求,针对同业、信托、理财、委托贷款等业务进一步规范,清理不必要的资金‘通道’、‘过桥’环节,缩短融资链条,并且着力优化融资结构,加大对国家重点建设、企业改造、服务业等的支持。”上述央行研究局人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