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系统团委扎实开展“本禹志愿服务队”创建活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本禹志愿服务队”重要回信精神,积极响应共青团湖北省委号召,打造“本禹志愿服务队”青年志愿服务品牌,进一步推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发展,省司法厅系统团委于近日下发了《“本禹志愿服务队”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广泛开展“本禹志愿服务队”创建活动。
“本禹志愿服务队”创建活动的对象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各类青年志愿公益组织。创建标准有六项:一是思想建设。能够积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模范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日常性思想引领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弘扬文明新风,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社会评价好。二是组织体系。团队志愿者人数不少于100人,35周岁以下青年占50%以上,具有良好的志愿服务理念、清晰的工作目标,组织机构完善,管理规范,财务透明;建立健全志愿者招募注册、培训管理、服务记录、激励考核、安全保障等制度体系。三是服务内容。能够在助幼扶老、助残扶弱、扶贫开发、文明创建、社区服务、应急救援、环境保护、大型赛会等志愿服务领域,特别是在帮教服刑、戒毒、社区矫正、刑满释放等特殊人群,援助打不起官司的社会弱势群体,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城市流动儿童,帮扶残疾青少年等方面开展有针对性、持续性、实效性的志愿活动。四是阵地建设。在监所、学校、城乡社区、企业、重点公共场所等设有“本禹志愿服务站”等固定站所,有效辐射服务人群。五是项目实施。志愿服务项目实施前期应当进行需求调研、可行性论证、系统培训,要与志愿者个人意愿、能力有较高的匹配度,在区域或系统内有较强的社会带动力和影响力,并具备一定的社会资源整合能力。六是文化氛围。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运用好时尚、文化、艺术手段和文化产品等形式,吸引凝聚青少年参与志愿服务,有效传播社会正能量。
“本禹志愿服务队”创建分为发动申报、开展创建、考核认定、表彰命名、深度推进、巩固提高等六个阶段。计划到2017年全系统广泛建立起一批以青年志愿者为主体的“本禹志愿服务队”,其中省级以上“本禹志愿服务队”示范团队不少于3个。(省司法厅系统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