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宣讲团到省检察院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

02.12.2017  08:15

      本网讯(记者 戴小巍 摄影 蒋长顺)12月1日下午,省委宣讲团成员、武汉大学副校长周叶中教授到省检察院,以“新时期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行动纲领”为题,为省检察院全体干警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晋出席报告会。会议由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郑青主持。
                                                                     

图为会议现场

图为省委宣讲团成员、武汉大学副校长周叶中教授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 

 

图为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郑青主持会议 

      “习近平同志在报告中对新时代给出了新定位,对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作出了新阐述,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进行了新构建,对‘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划分了新阶段,对我们党治国理政提出了一系列新部署,对党的建设树立了新自觉。”报告会上,周叶中教授通过精辟的概括、系统的归纳和权威的解读,从新时代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开启新征程、新使命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出新要求、新思想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新指引、新战略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明确新蓝图等四个方面,全面阐释了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基本内容、理论精髓和精神实质,特别是针对现实生活中存在的一些模糊认识,从其逻辑进路、实践表现、正误剖析等层面进行了阐述与廓清,为省检察院全体干警带来了一场学习十九大精神的理论盛宴。

      郑青常务副检察长主持会议时指出,周叶中教授的宣讲解读,对我们全面准确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对我们更好地发挥法律监督作用,服务湖北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推动检察工作自身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她要求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按照中央、省委和最高检的部署要求及省院安排,坚持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全覆盖、分层次、多渠道、多方位的要求,进一步掀起学习贯彻的热潮;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学习十九大精神与学习《习近平治国理政》第二卷有机结合,与学习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有机结合,与学习省委第十一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有机结合,与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有机结合,进一步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坚持以上率下,积极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带动全省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扎实开展,确保学习贯彻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省院领导、厅级干部、全体干警和离退休干部代表参加报告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