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社会关切 代表聚焦“立案难”
聚民意·确定重点议题
“现行的诉讼费退费机制运行太繁琐了,有的原告胜诉几年了,法院仍不能及时退还诉讼费。希望简化退费程序,更好的便民利民。”
“同一类案件,同样的立案材料,在不同的法庭,遇到不同的法官,咋会得到截然不同的审查结果?建议统一立案审查标准,杜绝同案不同立现象的发生。”
“去法庭打官司,不予立案仅仅是口头告知,不制作不予受理的裁定书,造成当事人多头上访。希望法院能保障当事人诉权,避免‘不立不裁’。”
这是保康县十七届三次人代会上,代表们集中审议法院工作报告时所提的意见建议。
代表关心什么,人大就监督什么。年初,听取和审议县法院立案工作情况报告被纳入保康县人大常委会2014年重点议题。
接地气·掌握真实情况
为确保调研效果,调查组积极打破常规,创新调研方式,做到“四个注重”:注重轻车简从,不搞“大部队”、“大呼隆”,同时,积极邀请部分人大常委、人大代表、法工委委员参加调研,发挥常委会委员信息来源广泛、全面的优势,发挥代表与群众联系紧密的优势,发挥法工委委员专业性强的优势,使调研不浮在面上;注重深入基层,不仅听取马良、歇马等5个乡镇及镇直部门汇报,更重视走访人大代表、律师及案件当事人,听取村干部、村民代表意见,与群众面对面,与问题零距离,听真话,摸实情,努力掌握第一手材料;注重传统调研方式与新的调研方式相结合,充分运用立案信息网络查询系统查阅立案登记台账,统计、测算县法院2012年至2014年8月立案数据,从而进一步拓展调研渠道;注重改进文风,强调专项调研报告要言不烦、简短精炼,不搞长篇大论,把7438字的调查报告初稿精简到3673字,简洁明了的直指问题并提出对策。
破难题·确保措施可行
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是调研成果的重要体现。为确保提出的建议和对策切实可行、落到实处,保康县人大常委会直面立案难点焦点,着力破解立案工作瓶颈制约,从诉权保护、便民利民等四个方面,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思路和措施。一是着眼诉权保护,强化队伍建设。加强立案法官业务培训,确保立案审查标准的统一。二是围绕大局服务,创新工作机制。逐步建立完善新类型、重大、敏感纠纷案件前瞻性研判机制、请示汇报机制、协调处理机制,完善诉前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衔接机制、立案导诉机制,确保诉权保护和理性诉讼相统一。三是紧扣公平公正,推进规范化建设。四是突出司法为民,提高服务水平。积极探索建立法院与银行之间诉讼费交费便民机制和信息反馈机制,简化退费程序,加大“立案窗口”建设力度,着力推进案件办理网络查询、电话咨询机制建设,全面提升立案工作水平。
为促使审议意见落到实处,县人大常委会将继续跟踪问效,强化中期督办,并定于2015年10月底听取县人民法院立案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确保诉讼“窗口”更加规范高效、文明和谐、便民利民。(保康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苏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