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大回应媒体追问 称未发现吴春明报销开房费

16.10.2014  20:55

  新华网福州10月16日电 10月15日,新华网刊发了一篇题为《追问厦大“诱奸门”:调查为何用了三个月?》的报道,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16日16时39分,厦门大学官方微博针对媒体追问发布关于吴春明查处情况的有关说明,全文如下:

关于对吴春明查处情况的有关说明

  10月14日,我校向社会公布对吴春明处理情况的通报,引起社会较大关注。在此,对广大师生、校友及社会各界的关注表示感谢,并对社会公众和媒体关切的几个问题作如下说明。

   一、关于三个月的调查工作: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整个案件办理分为受理、初核、立案、调查、审理等阶段,历时三个月。

  7月10日,学校收到“有关人文学院历史系吴春明教授师德师风问题”的匿名举报,立即成立调查组,开展初核工作。

  7月12日,学校发布声明,调查期间中止吴春明的研究生导师资格,停止其招生和指导研究生。此后,调查组多次联系举报人,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

  7月13日—8月3日,学校通过各种渠道与方式,设法与举报人取得直接联系。

  8月3日,首次取得有效证据,提取证言、证词及其他有关证据。

  8月4日,调查组接到另一名举报人寄来的举报材料。

  8月6日,正式立案调查。调查组对举报材料逐项核实,并开始约谈有关证人提取证言、证词,包括赶赴外地调查取证。

  从8月15日开始,学校审计部门对其科研经费列支情况进行专项调查。

  9月23日,约谈最后一位证人,形成调查报告,案件移交审理。

  9月23日—28日,案件审理组对立案依据和调查组移交的全部证据材料、对被举报人的责任认定和处理建议等逐项审理,并开展补充调查工作。

  9月28日,审理结束,进入党政纪处理程序。

  10月11日,学校做出处理决定。

  10月14日,向全校中层干部通报,同时向社会公布。

   二、关于举报吴春明将涉事酒店开房发票在科研经费中报销的问题

  调查组委托学校审计部门对吴春明2001年以来科研经费列支情况进行专项调查,未发现吴春明将涉事酒店的开房费用在其科研经费中报销的情况。

  如有新的线索和情况,欢迎向我校举报。衷心感谢并一如既往地欢迎社会各界对我校各项工作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