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查“四风”:少数单位工会经费使用不规范
荆楚网消息(记者施政、赵贝)根据省纪委“五一”“端午”期间“四风”问题集中检查的统一部署,湖北省总工会和全省各级工会组织,近期开展了一次工会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的集中检查。
连日来,省总工会检查组到省属高校、省直单位、省属国企、省直产业等40余家单位开展专项检查,本报记者跟随检查。检查过程中,各单位工会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全程陪同,随时接受检查人员询问。
检查发现疑似工会经费“不当使用”线索,检查组人员还现场答疑,明确工会经费的管理使用规范,使正常福利惠及广大职工群众。
6月7日上午9时整,检查组来到一家省直单位,直接找到该单位工会负责人,说明来意,出示集中检查通知和相关文件,该单位工会负责人和财务人员立即按要求提供了会计资料。
检查组组长首先向单位说明,此次检查主要是根据省纪委统一部署,检查基层工会有无违规超标准、超范围发放职工福利;用工会经费滥发奖金、津补贴,或开支报销高消费性娱乐、健身活动费用;借活动之机发放纪念品,或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奖品(奖金)、购买体育用品等问题。
检查人员每人带一个计算器,一张票据一张票据的看,一个数字一个数字的核对,遇到疑问,现场询问,直到解答清楚为止,并拍照或复印留存。
在一张“三八女职工电影票”的报销凭证上,检查人员发现该单据缺少必要附件。“工会经费管理规定,单位可以组织看电影,每年每人不超过150元。”但这张单据只有电影票张数和开支的总金额,却没有领取人名单和签名,不能证明是发给一个人了,还是每个人都有。检查人员提出该疑问。另外,检查人员还发现有体育比赛的报销发票,但没有活动通知或方案等必要附件。
该单位工会负责人现场打电话,通知相关人员找出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供给检查组。
还有检查组在一家省属高校检查时,发现该校有一笔开支为大型演出的设备租赁费,但却没有附上活动方案等必要附件,当场要求其补齐相关材料。
每次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大都会同被检查单位交换意见,诸如上述缺少必要附件的情况,要求其立即补齐等,并对工会经费规范使用的相关规定进行现场答疑。
现场答疑——规范使用 职工正常福利“不跑偏”
据介绍,此次重点检查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各单位工会经费报销中的违规违纪问题。
该项检查早在5月下旬已经开始,记者跟检查组一起参与了近10家单位的检查。从目前已检查情况看,除极少数单位存在工会经费使用不当的问题外,也有一些单位没有按工会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等问题。
检查组人员每到一处,除检查账目外,还对一些单位提出的疑问进行现场解答,要求严格遵守《湖北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哪些福利能发,哪些福利不能发,都要按标准和范围执行,加强监管,规范使用。
5月31日,检查组在一家省直单位检查时,该单位工会负责人说,工会经费的管理使用和职工福利发放,就是要“开前门堵后门”,严格按规定执行,既让职工享受正常福利,也要合规合纪。
另外,根据规定,工会会员生日,可以用会费发放不超过300元的生日蛋糕等慰问品,该单位就在职工生日当天,由工会主席亲自送上一份蛋糕,但也要职工签字留存,作为工会经费支出的重要财务附件做账。
这些允许发放的慰问品,检查中也发现“应发没发”的;也有发了物品,但存在发票物资和实际采购物资不一致,生日蛋糕份数和签名人数不一致等情况,检查组均做了详细记录,并进行进一步核实。
据检查组人员介绍,该项检查仍在继续中,检查工作正在抓紧进行,对于发现的违规问题线索,将报送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
这些福利可以发
据《湖北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意见》:
1、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节日慰问品,全年每人总额不超过1000元,不能发放现金和购物卡;
2、会员过生日当月,可以送价值不超过300元的生日蛋糕等慰问品;
3、组织会员看电影,全年每人总额不超过150元;
4、组织会员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应严格控制在单位所在城市,并做到当日往返;
5、各类文体活动,确需安排用餐的,对参与活动的工会干部和工会会员可以安排工作餐,每餐人均不超过40元;
6、职工教育、文体活动、技能竞赛以及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奖励,应以精神鼓励为主,可适当给予少量的物质奖励,评出的获奖者不得超过参加人数的三分之一,每人奖品(或奖金)不超过500元;
7、参加县级以上地方和产业工会、企业集团公司工会组织的体育比赛,确需为参赛者购买比赛所需运动用品的,每人不超过500元。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