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通报3起违规案件处分3名干部 严防节日“四风”反弹
01.05.2016 12:34
本文来源: Hb.Xinhuanet.Com
昨日下午,湖北省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件,给全省党员干部敲警钟,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武汉东湖高新区花山中学校长王勇违规接受吃请等问题。去年上半年,南京某公司业务员黄某某(女)为参与校园网项目竞争,先后请王勇吃饭4次、钓鱼1次,并出资为王勇私家车安装一键启动系统。东湖高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党委给予王勇党内警告处分。
崇阳县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违规公款送礼问题。去年6月,崇阳县水利局党委委员、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刘十兵在接待外地企业考察时,违规购买衣服赠送给考察人员,并开具虚假发票报销该笔费用2500元。崇阳县水利局党委给予刘十兵党内警告处分。
团风县旅游局局长刘杰、副局长杜国东违规收受礼品问题。今年1月19日,刘杰、杜国东违规收受团风县贾庙乡大崎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漆水平用公款购买的土猪肉等年货。团风县纪委分别给予刘杰、杜国东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漆水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省纪委通报强调,“五一”“端午”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形势严峻。全省各地各单位党组织要将纠正“四风”贯穿于节日期间各种活动安排之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始终做到言出纪随,寸土不让。全省党员干部要始终做到眼里有规、心中有纪、身上有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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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5.2016 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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