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政府“四项机制”纵深推进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21.07.2014  11:52

自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打响以来,荆门市政府通过采取“四项机制”,全面打响重大隐患整治行动,深入推进全市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工作,切实做好尚未整改销案的重大火灾隐患清理行动。

——责任落实机制。 市政府明确规定各地各单位“一把手”为隐患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挂帅,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亲自上阵督改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落实专班、专人督办整改。各行业、各部门要真正落实“以行管火”,依法督促本行业、系统内的火灾隐患整改。市政府从相关职能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专班,将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工作抓紧抓实。各地消防部门负责指导各单位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督促落实整改资金,要采取普遍抓与重点抓、集中抓与分类抓、阶段性抓与突击性抓相结合,积极为挂牌单位提供技术帮助和指导。

——部门督办机制。 市公安、消防、建设、工商、文化、商务、人防、安监等有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咬准目标,齐抓共管,以督办重大火灾隐患“钉子户”为突破口,实施了火灾隐患整改畅通工程,根除了一批重大火灾隐患“毒瘤”。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专班,对市政府年初通报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逐一排查,对整改不积极或力度不大,进展缓慢的隐患单位在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示。市政府组织力量对所属隐患单位整改工作进行检查督办,并与各隐患单位签订了《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责任书》,明确了单位责任人和督办责任人,建立了跟踪督办档案,真正整改解决带有普遍性和行业性的火灾隐患问题。

——执法长效机制。 全市各级消防监督机构认真履行职责,深入隐患单位督促隐患整改工作,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主动提供法律、法规和技术服务,指导其科学、合理地制定整改方案,采取各种措施,推动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有效整改,督促隐患单位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各项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确保在规定时间内督办整改到位。各隐患单位积极筹措资金,拿出整改方案,在限期内整改到位。同时重点加强现场监控措施,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媒体曝光机制 。全市新闻媒体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予以了全力配合。荆门电视台定期对各地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隐患部位、主要问题、整改期限和整改责任人进行公示、曝光,《荆门日报》公开发布了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荆门日报、荆门晚报、荆门人民广播电台等多家媒体联合制定了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宣传计划。通过各新闻媒体的深度报道,引起了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有力地推动了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