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采取四项措施巩固医疗器械五整治成果

28.08.2014  19:21

  一是适时开展经验总结及相关培训。拟定于9月中旬召开医疗器械“五整治”总结暨新《条例》实施办法的培训会。二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已立案尚未结案的案件,继续按照“从快、从严、从重”的要求依法查处,尽快结案。三是加大高风险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力度。按照国家总局统一部署,继续开展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工作,适时开展三类医疗器械企业法规宣贯工作。四是完善医疗器械行政审批程序。针对《条例》的各项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对医疗器械监管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许可审批及执法程序等进行调整完善,切实保障《条例》的有效实施。

  (信息来源:医疗器械监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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