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工商局“四突出、四确保”扎实推进网络交易监管工作
今年以来,武汉市工商局以推广使用“湖北工商网络交易监管平台”为抓手,以规范网络市场秩序、促进网络经济发展为目标,立足监管职能,夯实工作基础,突出监管重点,强化监管手段,着力提升网络交易监管工作效能。
一、突出制度保障,确保工作开展规范有序。一是制定监管工作规范。研究修订了《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规范》,进一步明确市、区工商局和基层工商所三级的职责权限、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工作方式和具体要求。二是出台联系平台规则。制定出台了《联系网络交易平台工作规则》,明确适用范围、管理原则、工作方式、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为全市各级网监机构加强与网络交易平台联系,深入指导和规范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行为提供制度支撑。 三是推出网上亮照规则。试行《推进网络经营主体网上亮照工作规则》,明确了营业执照电子链接标识申请、审核和发放的流程,并对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作出规定,加强了对全市各级工商机构开展网上亮照工作的指引,推进了网络经营主体网上“亮照经营”。四是印发线索办理规则。针对当前涉网案件不断增多、影响不断扩大的新问题,为规范涉网案件线索办理,强化对案件的督办和指导,确保涉网违法经营行为得到及时查处,研究制发《涉网案件线索办理工作规则》,统一全市涉网案件线索收集、分转和督办流程及工作要求,有效加快了涉网案件线索办理的规范化和程序化进程。
二、突出队伍建设,确保职责履行真正到位。一是着力构建监管网络,解决“监管缺位”问题。根据工作需要,市局成立了网络商品交易监督管理处,各区局或成立了单独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或指定相关机构履行监管职能,各基层工商所也明确了监管职责。全市工商系统共确定了326人的网络交易监管队伍。其中,市局网监处5人,17个区工商局分管领导、网监机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51人,135个工商所分管所长和工作人员270人,初步形成了网络交易监管工作市局部署、区局实施、工商所落实三级联动的监管网络。二是大力加强业务培训,解决“能力不足”问题。针对各级网监人员的知识结构情况和工作需要,组织江岸、硚口、武昌、洪山和东西湖五个区局5位网监业务骨干参加了省局举办的全省工商系统网络交易监管培训班,系统的学习了全国监管形势、互联网发展状况、网络交易案件办理和监管经验交流等方面内容,知识面和业务能力均得到了提升。培训班后,又配合市局干校组织举办了2014年网络交易监管培训班,培训干部职工160余人。根据各区局、基础工商所在依托网监平台进行数据比对建库工作中的问题,组织集中培训2期,并到区局实地进行现场辅导培训6次,共培训人员70余人次。
三、突出方法创新,确保工作效能稳步提升。一是摸索主体信息收集渠道,努力完善主体数据库。通过核对获得“信息服务业务”许可的已登记注册企业在省通信管理局备案网站的情况,共核对出305家企业290个网站,整理入库有效网站249个。从市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处获取到医药网站155个,整理入库有效网站104个。核实和交换杭州市工商局提供的我市已登记注册主体在“天猫”上的网店1564个,整理入库1493个。二是探索联系平台方式方法,着力畅通服务平台渠道。在已建立的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基础上,确定了第三方交易平台13家,重点网络交易平台38个。从走访、座谈、调研、约谈、行政指导等多种方式中,探索最佳联系平台方式,切实畅通服务平台渠道,了解平台需求,宣传政策法规,指导和规范经营行为,逐步建立平台联络机制。截止目前,已组织召开了1次全市重点网络经营者代表座谈会,联合部分区局走访第三方交易平台9家,联系平台工作已走入正规。三是组织开展了第三方交易平台协议和交易规则检查、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2014红盾网剑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净化网络购物环境,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
四、突出调查分析,确保工作方向清晰明确。一是注重热点分析。认真学习《办法》,结合近年来受理涉网消费诉求情况,加强分析,制作了《<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热点十问》,在长江日报上专题刊发,国务院法制办官网、凤凰、搜狐、新华网等主流网络媒体均全文转载,社会反响良好。二是注重对比调研。为查找与沿海发达城市间的差距,学习先进经验和优秀做法,积极加强与上海市工商局的沟通与联系,了解上海市网络交易监管情况,并与本市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形成了《武汉市对标上海市网监工作调研报告》,为下一步网监工作规划提供了参考依据。三是注重市场调查。积极调研全市网络经济市场,搜集、汇总和分析全市网络经营主体相关数据和发展情况,查找发展瓶颈,提出合理建议。目前,正抓紧定稿《武汉市网络市场主体发展情况报告》,拟报市委市政府作为决策参考。四是注重日常研究。在日常工作中,采取各抒己见、集中研究的方式,重点对推进工作的方式、方法、可能出现的问题等加强讨论和研究,形成统一而合理的最佳工作方案。
(武汉市工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