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粮食局“四清四关”举措全面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

02.12.2014  10:50

为切实加强全市粮食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日前,咸宁市粮食局制定方案决定从即日起至2015年全国“两会”结束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今冬明春“明责除患保平安”火灾防控专项行动。

方案》指出:此次检查范围为全市粮食行业办公场所、粮油仓库、生产加工场所、放心粮油供应场所和项目施工场所等,重点是粮库消防设施及作业是否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库内用电、仓内照明、库区火源管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技术规程。

方案》要求:一是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检查工作,充分认识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规定,健全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二是定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单位要落实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监察、巡查,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三是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要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和互动性,结合冬季火灾特点,大力宣传普及冬季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利用宣传标语提醒和组织群众广泛开展“四清四关”活动(清屋顶、清庭院、清阳台、清楼道,关门窗、关电源、关燃气、关明火);重大节庆和重要活动期间,重点宣传和提示公众聚集场所火灾预防、逃生自救知识。四是加强消防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接本通知后立即行动,对职能管理范围内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市粮食局将组织专班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对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造成火灾责任事故的,实行责任倒查,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