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工商局四举措促进建筑领域招投标市场阳光运作

04.07.2014  10:34

为更好地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今年来,竹山县工商局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积极介入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监管,严厉查处招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商业贿赂等各种经济违法行为,共参加招投标39次,招标总价款为3.1亿元,进一步规范了工程建设市场秩序,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

提前介入,实施招投标工程全程监管。加大重点工程监管,积极参与招投标监管,做到对招投标工程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有效监管,事前严把资格审查关,及时对招标代理公司招标发布内容进行审查核实,对投标企业的营业执照等资格进行审查,确保其内容真实可靠;事中严防串标行为,严查招标工程是否如期开标;事后对重点项目进行巡查、回访,使全县建筑领域招投标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进行。

严格打击,查处招投标环节违法行为。该局通过充分运用工商部门主体准入、合同监管、查处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等监管职能,对在工程招投标环节中出租、出借营业执照收取管理费为无照经营提供便利的行为、在工程建设和房地产领域串通招投标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以虚构标的方法利用合同侵犯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净化招投标市场秩序。

加强协调,建立部门长效协作机制。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工商部门加强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监督管理的思路、做法,争取得到县委政府更大的支持。发挥工商部门的市场主体信息资源优势,将招投标工作与“守信用重合同”企业认定工作挂钩,建立投标违法记录,对净化全县招投标市场、规范招投标当事人行为起到了重要作用。

广泛宣传,筑牢市场风险防范阵营。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阐释工商部门在工程建设领域的监督管理作用和意义,重点宣传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危害。对外公布举报电话,鼓励广大民众举报建筑企业串标、挂靠等违法行为,不给不法经营者可乘之机。(竹山县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