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工商局“四个结合”加强无照经营集中整治

30.11.2016  13:32

为进一步加强先照后证改革后事中事后监管,近期,鄂州市工商局采取“四个结合”工作举措,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无照经营集中整治行动,共检查各类市场主体2732户,清理无照经营783户,开展联合执法7次,引导办照711户,责令限期办照98户,抄告相关部门10户,查处无照经营案件11起,有力维护了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  

一是 与点题督查相结合,履职尽责。 将开展无照经营集中整治行动作为工商部门落实巡视整改和点题督察工作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出台缜密实施方案,层层动员,明确目标,落实监管责任,把查处无照经营作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工作纳入目标责任管理重要项目,加强督察督办,切实抓出成效,以履职尽责的实际成效服务广大群众、取信于社会。

二是与创卫工作相结合, 堵疏并举 借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工作的东风,运用“大数据+清单式”监管模式,组织各分局、工商所在辖区范围内开展拉网式排查,摸清辖区无照经营的户数及行业分布,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并对照工作台账,对记录在册的无照经营户实施“销号”管理,发现一户,整改一户,推动集中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同时,明确监管责任人及整改时限,督促引导已办理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亮照经营,使无照经营集中整治行动落到实处。

三是与安全生产相结合, 强化执法 市局将此次集中整治行动作为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点工作,对涉及高危行业及其他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直接关系公共安全、环境资源保护、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以及对社会稳定有重要影响、人民群众重点关注的行业,国家明令禁止的小造纸、小制革、小染料、小漂染、小电镀、小农药等“十五小”企业及国家淘汰的新“五小”企业重点整治,对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并及时抄告相关部门,确保在全市范围内无一起无照经营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四是与“先照后证”改革相结合,强化协同监管。 提请市政府召开了鄂州市“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42家市直成员部门分管领导参加会议,会议进一步厘清了监管职责,积极推广运用湖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实现无证无照经营市场主体信息的实时交换和及时反馈,努力形成部门之间的协同监管,推进了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制度化、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