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工商局出台26条举措营造“四个环境”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22.05.2015  17:08

5月中旬,咸宁市工商局下发《关于深化改革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意见》,出台26条措施,以积极适应和把握新常态,更好地发挥工商职能作用,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意见》紧扣国家出台的方针政策,立足工商职能,融合相关地区的经验作法,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意见》共26条,重点打造四个环境,分别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便利准入环境;大力推进监管创新,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公平竞争环境;不断拓宽维权途径,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消费拉动环境;全面加强指导帮扶,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优质服务环境。

这四个环境互为一体,主要创新点在以下十一个方面:

一是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在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联办”的基础上,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三号”,争取在年底前实行“一照一号”;建立  “一次申报、一口办理,一网联办、一窗发放、一照通用”的企业设立登记工作机制;严格办证时限,凡手续合法齐全的,一律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是放宽登记审批权限。个体工商户登记初审委托社区办理,外商投资企业登记初审下放各县市区,建立“同城通办”登记服务机制,让创业者就近申报、就近登记。

三是推行电子化工商登记,开通企业名称、设立、变更、注销等业务网上登记功能,试行全程电子化登记,核发电子营业执照,提高登记注册现代化、智能化水平。

四是推进信用监管,严格落实企业信息公示、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等制度,实行信用信息共享,全面建立“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新机制。

五是实行案件信息公示,将行政执法置于阳光下,接受社会监督,实行工商执法透明化。

六是推行订单式打假。以我市驰(著、知)名商标为重点,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加大商标维权力度,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七是整合优化行政执法资源,强化执法联动,探索综合执法,健全完善跨部门、跨区域的协同监管机制,建立健全部门间信用信息互联共享、证照联动监管和联合执法制度,增强监管执法的合力和实效,实现对市场主体全方位、全过程、全链条管控。

八是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快形成12315专用电话、互联网、移动互联通讯多种方式并举的消费者诉求表达和反馈渠道,提升消费维权实效性。

九是引导创业者发展电子商务、大数据、网购快递、文化教育和网络经济等新型创业形态。鼓励经营者开设网站(店)并一律实行同店、同网、同照或在第三方交易平台开设网店,开展企业宣传、商品经营、信息发布等网上经营活动。

十是引导全面推行使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创新开展动产浮动抵押登记,帮助涉农企业盘活存量动产,缓解资金困难。

十一是创新协会服务,大力支持会员创业。发挥个私协会密切联系民营企业的优势,为创业者与相关企业搭建创业服务沟通平台,互能有无,与金融部门合作搭建联保贷款平台,协调解决融资难题;联合团市委开展网商培训、青年创业大赛等活动,助推青年实现创业梦想;充分新兴媒体作用,开通微信公众平台,畅通创业者诉求,做好创业者维权活动,全力保护创业者合法权益。(晏雄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