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峰自治县采取“四严格”措施 强化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管理

02.06.2015  20:19

近年来,五峰自治县民宗局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管理,建立健全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严格资金申报、资金拨付、项目实施、督办检查、绩效评估等工作程序,从源头预防腐败。做到项目申报严格遵循资金使用性质和使用范围,项目实施确保达到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使少数民族群众感受到民族政策温暖的目的。五峰自治县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上做到“四个”严格。

一是严格项目申报程序,强化政府监管和纪检监管 。坚持“科学选项,择优扶持”的原则,对有利于改善少数民族生产生活条件,有利于少数民族群众脱贫致富,具有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项目,优先给予扶持,确保项目选择的科学性、可行性,克服盲目性和随意性。

二是严格审核,规范少数民族专项资金拨付。 把少数民族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列为县民宗局机关“三重一大”事项,集中研究项目时,请县第三纪工委领导参加,党组集中研究确定后报县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核后,报省、市民宗委(局)。严格资金划拨程序,由县民宗局填写资金拨付通知单,经县民宗局、县财政局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后,直接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

三是严格项目实施,加强资金动态监管。 严格按照省民委印发的《湖北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鄂民宗规[2010]1号),实行专人负责、专户管理、专款使用,资金使用根据工作进度按比例拨款。并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的方式,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管,跟踪问效,纳入县民宗局重点岗位风险防控监督台账。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县民宗局和县财政局组成专班,每年到项目实施单位检查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杜绝资金截留和挪用现象

四是严格实行项目绩效评估,确保资金发挥效益。 项目实施完毕后,由县民宗局、县财政局对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