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2017年3月23日)
3月23日,商务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孙继文回应了国内外媒体高度关切的热点敏感问题。实录如下:
一、关于沙特国王萨勒曼访华有关经贸成果。
应习近平主席邀请,沙特国王萨勒曼于3月15日-18日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访问期间,两国领导人举行重要会晤,就能源、产能合作、航天、科技、中国—海合会自贸区谈判等经贸领域合作议题达成广泛共识,并见证签署了一系列务实合作文件。其中,中国商务部与沙商业投资部签署了《贸易投资领域合作计划》,将进一步扩大双方贸易往来,加强贸易、投资领域的信息交流和人力资源开发合作等。访问期间,钟山部长陪同萨勒曼国王会见中国企业家,出席沙特—中国投资论坛。
沙特是中国在阿拉伯地区第一大贸易伙伴、重要的进口原油来源国、承包工程市场和投资合作伙伴。2016年中沙贸易额423。6亿美元。目前,在沙开展承包工程业务的中国企业超过100家,累计签订合同金额逾500亿美元。
未来,双方将以落实好两国领导人在经贸领域达成的共识为重点,进一步深化经贸领域合作,加强“一带一路”倡议和沙特“2030愿景”对接,发挥双边经贸联委会、贸易投资分委会等机制作用,推动能源、石化、交通、通信、电力、住房、工业园区等领域的贸易投资合作,共同推进中国—海合会自贸区谈判。
二、关于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访华经贸成果。
3月19—22日,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对中国进行正式访问。习近平主席会见内塔尼亚胡总理,宣布双方建立创新全面伙伴关系。李克强总理与内塔尼亚胡总理举行工作会谈,双方一致同意加快中以自贸区谈判。目前,双方正在商定第二轮谈判时间。中方愿与以方一道,努力争取早日建成自贸区,惠及两国企业和民众。
内塔尼亚胡总理访华期间,中国商务部与以色列内政部签署了《中国商务部和以色列国内政部关于招募中国工人在以色列国特定行业短期工作的协议》,确定了双方劳务合作的总体框架和基本原则,双方商定将建筑业作为中以劳务合作的试点行业。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与以色列人口和移民局签署了建筑行业劳务合作的实施细则。
当前,中以两国经贸合作不断深化。2016年双边贸易额113。6亿美元,我国自以进口额进一步扩大。2016年以对华投资额3。8亿美元,中国对以非金融类直接投资额1。9亿美元,同比增长46。2%。双方在共建“一带一路”框架内,稳步推进化工、医药、食品、信息技术等重点领域合作。相信随着两国创新全面合作伙伴关系的建立,中以在经贸领域的合作必将进一步加强,更好实现优势互补,更多惠及两国人民。
三、关于国务院副总理汪洋访问菲律宾经贸成果。
3月16-19日,汪洋副总理对菲律宾进行正式访问。访问期间,汪洋副总理会见菲律宾总统杜特尔特,同菲内阁经济团队举行会谈,出席中菲经贸合作论坛暨中小企业跨境投资与贸易洽谈会并致辞,与菲方重点就推动两国在贸易投资、基础设施领域合作达成了诸多重要共识和成果。
访问期间,中国商务部与菲国家经济发展署、财政部正式签署《中菲经贸合作六年发展规划》及中菲基础设施重点合作项目文件,以统筹指导双方下一阶段总体经济合作,加快推动双方重点合作项目的实施进程。中菲经贸合作论坛取得圆满成功,双方企业达成合作意向近300项。中菲双方还共同举办“中菲企业贸易对接会暨签约仪式”,签署水果、电解铜、木材、椰壳纤维制品等菲律宾商品采购协议,涉及金额约17。4亿美元。
此外,中菲双方还就继续加强在多边经济框架下的协调配合达成共识。中方积极支持菲律宾担任东盟轮值主席国有关工作,愿共同加快推进《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谈判进程。
四、关于金砖国家经贸联络组第一次会议。
3月20-21日,2017年金砖国家经贸联络组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巴西、俄罗斯、印度、中国和南非等五个金砖国家成员,世贸组织、联合国贸发会议、联合国工发组织、国际贸易中心等国际组织以及金砖国家工商理事会代表参会。
2017年是金砖国家合作的“中国年”。中国作为金砖国家主席国的工作已经全面启动。为做好9月份在厦门举行的金砖国家领导人第九次会晤经贸方面的准备工作,中方将于7月在上海举办金砖国家经贸部长会议,并在此前举办三次经贸联络组会议。
本次会议是中国担任主席国后经贸领域首次重要会议。与会各方重点围绕贸易便利化、投资便利化、服务贸易、电子商务、知识产权、经济技术合作和支持多边贸易体制等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取得了积极进展。下一步,中方将继续推动各项议题讨论,深化金砖国家经贸领域务实合作,拓展合作新领域,为领导人厦门会晤做好经贸成果准备。
五、关于《中国对外投资合作发展报告》。
近日《中国对外投资合作发展报告(2016)》正式发布。
《报告》以“创新发展”为年度主题,全方位总结2015年对外投资合作发展特点和经验,系统介绍了相关政策措施,展望了未来发展机遇。《报告》涵盖了部分省(区)市开展对外投资合作的情况、取得的成效和地方支持政策措施,还列举了企业典型实践案例分析和相关建议。《报告》共分为七篇,包括:发展概况篇、政策措施篇、区域合作篇、行业发展篇、地方发展篇、企业实践篇和专家视角篇。
为社会各界更好地了解对外投资合作工作提供了有益参考。
《报告》的具体内容和详细解读,请各位关注商务部网站。
问:据报道,近期中国要求世贸组织成立专家组,就欧盟、美国对华实施反倾销替代国做法作出裁决,这一要求遭到欧盟反对。请问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2016年12月12日,中国就欧盟反倾销“替代国”法律措施,提出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下的磋商请求。2017年1月,中欧双方在日内瓦举行了磋商。但是很遗憾,磋商没有解决中方关注。3月9日,中方要求世贸组织设立专家组对本案进行审理。3月21日,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会议首次考虑了中方请求,但欧方反对设立专家组。首次会议上反对设立专家组是欧方的权利,也是世贸成员被诉时经常采取的做法。近期,中方将要求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会议再次考虑中方请求,届时专家组将自动设立。
中方有信心世贸组织作出公正裁决,也敦促欧方切实履行世贸义务,改变针对中国的歧视性反倾销“替代国”做法。
问:最新数据显示,今年前两个月汽车销售增速有所回落。请问发言人如何看待全年汽车消费市场形势。
答:今年1—2月,我国汽车销售445。9万辆,同比增长8。8%,比去年全年增速回落4。9个百分点。这主要是受2016年新车销售快速增长抬高基数,以及小排量乘用车购置税优惠政策力度减弱等因素影响。当前,汽车消费市场新的发展动能不断集聚,新的发展亮点不断涌现。主要表现在:一是消费观念日趋理性。更多消费者选择新能源汽车、小排量汽车。二是消费分布更加广泛。三、四线中小城市和乡村的消费增速明显。三是二手车市场发展迅速。我们正在会同相关部门落实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完善二手车信息平台建设。
下一步,商务部将从以下四个方面来积极促进汽车消费。
一是近期将出台《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打破品牌授权销售单一模式,加快构建共享型、节约型、社会化的汽车流通体系,激发汽车市场活力;二是充分释放二手车市场的消费潜力,商务部、公安部和环境保护部等三部门于近日联合发文,要求各地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三是复制推广汽车平行进口试点经验,优化汽车市场供给,强化售后服务保障,更好地满足多样化消费需求;四是修订《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推进行业转型升级发展。
问:据媒体报道,许多外国投资者在华设厂被要求成立合资企业,并且往往被要求转让技术,这违反WTO规则。请问商务部对此有何评论?
答:吸收外资是中国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建设法治化的市场营商环境,是我们引进外资的重要工作。中国现行的外商投资法律规定,绝大多数领域是完全对外资开放的,只在少数敏感领域对外商投资有股比限制。2015年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已经将“限于合资、合作”条目数从之前的43条减少到15条。
商务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对2015年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进行修订,将在2015年大幅度开放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开放水平,缩减限制类措施,其中部分行业将取消合资合作要求或外资股比限制。
我想强调的是,中国现行法律规定中,没有对外国投资者强制性技术转让的要求。同时,我们鼓励中国企业与外国企业加强技术交流与合作,外方与中方合作者商务谈判中涉及的具体合作条件,是正常的市场行为,不应与强制性技术转让混为一谈。
问:近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请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答:打击侵权假冒事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事关我国的创新发展。针对近年来侵权假冒违法犯罪活动线上线下一体化、链条化、跨区域等新特点,为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管力度,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要求到2020年基本形成行政执法、刑事执法、司法审判、快速维权、仲裁调解、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协调运作的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体系。
《意见》突出工作融合,要求推进跨部门跨区域跨国境综合治理,对侵权假冒商品生产、流通、销售形成全链条打击;突出技术支撑,要求加强执法监管信息化建设,强化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的研发运用,大力推进不同部门间执法监管平台的开放共享,提高市场监管和预警防范能力;突出社会共治,要求强化社会组织的自治自律功能,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发挥舆论监督作用,鼓励公众举报投诉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突出统筹落实;要求抓好政策制定、执法协调、宣传教育、涉外交流等工作,将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体系,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加强财政保障。
商务部承担着全国打击侵权假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职能。我们将按照《意见》的总体部署,明确任务分工,会同相关部门抓好工作落实,让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无所遁形,得到有效惩治。
问:近日,巴西爆出劣质肉类丑闻。请问商务部对此有何评论?
答:作为巴西肉类的最大进口国,中方对巴西肉类出现质量问题表示高度关切,中国政府主管部门已及时采取临时性措施。
中方希望巴政府对肉类质量问题深入彻查,严惩违规企业和个人,及时向中方通报进展情况,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输华肉类质量安全。
中方注意到巴方已郑重承诺,将采取更严格的措施,确保肉类安全可靠。希望两国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合作,共同行动,预防和应对肉类贸易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确保输华肉类产品安全,切实维护中国消费者利益,共同推动中巴经贸合作持续健康发展。
问:据有关媒体报道,韩国政府向世贸组织投诉其有关产业在华遭到抵制,认为中方有关措施涉嫌违反世贸承诺,请问韩方所述情况是否属实?具体情况是怎样的?
答:我们注意到媒体的报道。据我了解,3月17日,在世贸组织例行的服务贸易理事会会议上,韩国代表在简短发言中称,韩国部分企业在华经营受到影响。中方代表表示,中国十分重视发展中韩经贸关系,我们注意到,韩国经济副总理兼企划财政部部长曾对媒体说,没有证据显示中国采取了政策措施。
我想补充的是,作为负责任的世贸组织成员,中方一贯并将继续遵守世贸组织规则和相关承诺。